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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行音乐的日记6篇 word A4格式

对流行音乐的日记300字

新颖的立意,精彩的构思是写好作文的关键,下面小编给我们精编的对流行音乐的日记,供大家阅读参考。

对流行音乐的日记

对流行音乐的日记300字篇1

我是一个很爱听音乐的孩子,每天上学、放学后,不时地哼出几首我最爱听的歌,洗澡时也情不自禁地哼几首美妙、动人的歌。虽然,我的嗓子不是唱得很好听,但我还是喜欢听最新的歌,比如:周杰伦的《七里香》、蔡依琳的《招牌动作》、S。H。E。的《花都开好了》……

可是我这个“听歌迷”却遭到母亲的“黄牌”警告:不许听歌,要听就听儿童歌。听后 我失望极了。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上网玩游戏,忽然想听音乐,就开了。妈妈听到后,严厉地对我说:“上网就上网,别听这些歌,如果读书有这些态度,我就开心了”我听后,愤怒地说:

“为什么别人可以,我就不可以?”“没为什么。”妈妈无情地对我说。此后,我等妈妈出去玩后,偷偷地打开音乐文件夹听。虽然,这样不诚实,但我真的很喜欢听音乐。

对流行音乐的日记300字篇2

音乐。一听到这个词,许多的小孩可能会唱起歌来炫耀自己,但有些小孩可能会张不开嘴。对于我来说,听音乐是一种享受,更重要的是伴随它的节奏,去品味、去欣赏……

而我发现歌名在生活中也很有趣:每当别人说:“说曹操曹操就到”时,我会想起林俊杰的《曹操》;每当别人教育孩子不要“明日复明日”时,我会想起张杰的《明天过后》;饭桌上的酒瓶贴着“稻花香”,我又想起周杰伦的《稻香》;常听说小孩要把世界改变成他梦想中的那样时,我再一次想起王力宏的“改变自己”……

音乐让古老的传奇变得有了节奏,就年过六旬的老人嘴里也时不时哼着小曲。我有时幻想着:如果这世界上没有了音乐,就像生活失去了色彩,慢慢的'变的枯燥。

所以,我赞美音乐,让音乐传遍世界每一个角落!

对流行音乐的日记300字篇3

我非常喜欢唱歌,因为唱歌可以放松自己,陶冶情操。

妈妈说我喜欢唱歌也许是因为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经常听胎教音乐,得到了最初的启蒙;爸爸说我喜欢唱歌是因为受到了他的影响,因为他最喜欢看有关唱歌的节目,比如《中国新歌声》等等。总之,我喜欢唱歌。每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就会随着那些美妙的乐曲哼唱,感觉会忘记所有烦恼。我学歌也特别快,妈妈说,喜欢做的事情就会特别专注,当然学得快了。我觉得非常有道理。

在学校每一节音乐课我都特别认真地学,好好练习。我认为把歌唱好,必须做到三点:第一把歌词记好,第二记住旋律,第三把音唱准。当然还需要一遍遍的练习,现在我学会了很多歌曲,没事的时候可以哼哼歌,偶尔也可以大展歌喉,在元旦晚会的时候,我还唱了一首英文歌曲呢!

唱歌让我快乐,学歌的过程更让我明白了兴趣是学习的动力,坚持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对流行音乐的日记300字篇4

从小到大我唱过很多歌,有童谣,有民歌……

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TFBOYS这个组合唱得《未来的进击》这首歌。

这三个小男生有名了三年,她们唱的歌也有“无数”首了,无论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上万名粉丝围着他们转。不久前我听到一则新闻上说TFBOYS组合在深圳积场出现了,我听电视上的人说,有人早上8点就在机场上等,就是为了在第一排看见他们的身影。我觉得这些人追星追得连命都不要了。

这个组合是由王源、王俊凯和易烊千玺这三个男生组成的,他们还是北京音乐学员的学生,而且学习也非常的好。

他们也演过很多很多的青春电视剧,我最喜欢的歌就是他们演的《超少年密码》的主题的歌。

“未来的进击……”随着这快闪的音乐,节目开始了,开始是很精彩的,可是结局却很悲惨。

我偷偷告诉你们我也非常喜欢TFBOYS这个组合,就是因为我看到的第一个TFBOYS演的《我们的少年时代》这个电视。

我想,我喜欢他们,我非常喜欢他们的帅和他们有名的面貌和感情。

对流行音乐的日记300字篇5

读一年级时,我看到电视里人家能用小提琴拉出美妙的音乐,就很羡慕。于是,我对爸爸妈妈说了想学琴,大家一致赞成。

第二天,爸爸帮我在学校报好名,准备好小提琴,就这样,我开始学起了拉琴。

老师先教我手指练习法,从三弦开始,“拉——西——都——来……”接着,老师教我《小星星》。老师先教我唱:“都都——说说……”之后,老师让我拉了一遍,我拉得不够熟练,老师又让我练了一遍又一遍。学习时间到了,老师地叮瞩我平时要常练,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半年过去了,我已经学了很多曲子了,老师说我可以考级了,考级就像考试一样分为四个等级:优、良、达成、很差。于是,我跟着老师学考级的曲子《音阶与琶音》——《无穷动》——《“小黑马”变形曲》。

考级成绩出来了,我竟然考了优。这样,我对拉小提琴更有兴趣了。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我要考两级了。我希望自己能顺利过关。

对流行音乐的日记300字篇6

此外,亦有一些东西,是仍被深深伤过不敢触碰的,今夕也一并打开。

是周传雄的《黄昏》。记得第一次听它的那一夜,我被现实打击地伤感无比,为感情的事伤神费力。那晚,戴着耳机,面容苍白,我伏案无声哭了好久,那种伤感的音调与词风,令一个刚失恋的人肝肠寸断。更何况这首歌与那个人也有些渊源——是他间接推荐给我听的。

那时,我喜欢一个人以向天空舒展60度的角仰视,卑微的喜欢把自己低到尘埃里,每天执着的坚守自己的执念,每日见他一面,看他一笑,得知他一切安好,这一天才算圆满。然而这样的喜欢,终究太累,自己疲倦,别人也懒得应付。本该早就明白的道理,自己却迟迟不愿相信,总抱有希望,最后伤的还是自己。如同独自听歌暗自流泪的那晚,一样傻。

无论如何,一切曾难以应对而暗自神伤的事,都变成了过去。那些曾肝肠寸断的难忘过去,现如今也可以笑着说起。

我喜欢夜深人静里独自听音乐,不为隔绝喧嚣,也不为打发寂寞,而是寻找自己。

对流行音乐的日记

我是一个很爱听音乐的孩子,每天上学、放学后,不时地哼出几首我最爱听的歌,洗澡时也情不自禁地哼几首美妙、动人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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