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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50篇 word A4格式

遗嘱

遗嘱1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

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但第18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

遗嘱的内容,就是遗嘱人对处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

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

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

4、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2

1.遗嘱执行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前,实际控制遗产的人,然后执行遗嘱所列内容,使之付诸实施。

2.被指定为本遗嘱的执行人。

3.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协助遗嘱的保管和保密;

(二)收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数据和资料,清理、登记遗嘱人的遗产;

(三)在本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前,负责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实际支配全部遗产;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通知和召集继承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公布遗嘱,说明遗嘱条款,并就遗产作出相关说明;

(5)根据遗嘱内容,实际分配和执行遗产,协助办理执行中的各种手续,如房屋过户、存款过户等;

(6)有权对各种妨碍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

(7)被执行人可从遗产中预先扣缴人民币作为劳务费,并可在宣读遗嘱后立即领取劳务费,并保留相关文件向继承人作出书面说明。

4.遗产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人书面变更执行人,然后以新遗嘱为准。

遗嘱3

男方: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_,现住址: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_,现住址:______。

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_____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现因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__与女方______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乙方;

2、房屋:

(1)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住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甲方为主贷人贷款______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______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__万元,首付款来源于______。现协商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______万元;

(3)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甲方应将原按揭合同的每月应交款项在每月______日前足额向乙方缴交,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______%支付逾期违约金;

(4)房内物品和______归甲方所有。

3、汽车:

夫妻婚后购买的______号______牌小型家用轿车归甲方所有。

4、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方均有权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协议事项:______

立协议人:______

男方:______(签章) 女方: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遗嘱4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遗嘱5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吉松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越来越多,并且出现了遗嘱当事人年轻化的趋势,这给我们公证机关和公证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继承法》对于遗嘱公证的规定很少,缺乏操作性,司法部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对办理遗嘱公证作出了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其中的某些规定值得商榷。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第四项规定 “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笔者认为,这一点是不合理的。

首先,遗嘱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设立时审查其内容是没有必要的。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是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而不是在设立时就生效的,从设立到生效之间的时间跨度大(年轻人立遗嘱之间的跨度更大),这期间的客观情况往往会发生很大变化:设立遗嘱时可能是合法的内容,而到遗嘱生效时有可能变得不合法,例如,《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在遗嘱设立时可能并不存在上述继承人,在遗嘱生效时则可能会有;设立时是不合法的内容,而在生效时则可能合法了,比如,前几年某些地方性法规规定房改房是不允许进行遗嘱赠予的,而现在房改房进入流通市场则没有限制了。遗嘱设立时是遗嘱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生效时可能已不属于其所有了,因为在遗嘱人死亡前遗嘱并不生效,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其所有,其有权利进行任何处分,立遗嘱人可能在设立之后将该财产卖给别人、捐赠给福利机构等等,或者该财产由于种种原因灭失了,这些都使得办理遗嘱公证时审查内容的目的完全落空。遗嘱的这一特点决定了要保证公证遗嘱内容的完全有效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是没有必要的,遗嘱内容应当是办理继承公证时审查的对象。

假如某个当事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其遗嘱内容就是“待我百年之后,我的所有财产由我儿子xxx一个人继承”,请问,办理这样的遗嘱公证是不是要当事人提供各项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呢,不动产一般有所有权证,而动产呢?提供购买发票,没有相关证明的,是不是还要调查该财产是否是偷盗而来的抑或是捡来的呢?而遗嘱设立时不存在生效存在的财产,叫当事人如何提供这本不存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呢?抑或是按照《细则》的要求由遗嘱人保证呢?如果可以让遗嘱人保证的话,是不是就不用调查了呢?这根本就不现实。

其次,审查遗嘱内容有悖于公证特别是遗嘱公证保密性的原则。公证保密性的原则在遗嘱公证中显得尤为突出(《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而审查遗嘱的内容则很可能会使当事人立遗嘱的事实宣扬出去。以上述为例,公证人员去调查遗嘱人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时,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必然要求公证人员说明调查原因,公证人员又如何做到保密呢?

再次,审查遗嘱内容会延误遗嘱公证的出证期限。如果要求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有很多,这些都需要公证人员多方面的调查和取证,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是:由于目前公证行业人力资源的有限,可能会造成调查取证的时间过长,可能会使得某些遗嘱人在此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从而导致公证遗嘱的终止办理,这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也影响公证机构的形象。

最后,国外的立法例及我国最新的民法典草案都不要求公证遗嘱审查遗嘱的内容。

德国民法典第2232条规定:“遗嘱以公证人笔录,并由被继承人以言词向公证人表示其终意,或向公证人提交载有包含其终意表示的方式作成……”采取了形式审查的制度,法国民法典中“有关遗嘱形式的一般规则(967-980条)”中的公证遗嘱也不要求审查其内容;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的《中国民法典继承编条文建议稿》第三十五条关于公证遗嘱的规定“……公证员办理公证遗嘱应当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遗嘱人的遗嘱能力、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遗嘱形式的合法性以及其他按照公证规则应当审查的事项”和徐国栋教授领头起草的《绿色民法典草案》第一编第四分编关于“公开遗嘱”的规定“在两名公证人出席的情况下,遗嘱人向公证人授自己的遗愿,由公证人亲自做出笔录,然后由公证人向遗嘱人和两名证人宣读笔录。以上程序要一一记录在遗嘱中。在遗嘱中还要指出制作遗嘱的地点、受理的时间,并且由遗嘱人、证人和公证人分别在遗嘱上签名……”都不要求公证人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审查,而只要进行遗嘱能力、意思表示、遗嘱形式审查即可。

遗嘱公证的实质是为了证明遗嘱行为本身的真实、合法性,而不是具体内容的真实、合法性。公证人员审查的是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是受欺诈、受诱骗、受胁迫的,遗嘱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按规定签字或按手印,而不是由他人代签,立遗嘱的时间明确,以区别遗嘱先后的效力。法律之所以赋予公证遗嘱的最高的效力,最重要的原因是在于公证遗嘱更能保证和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遗嘱形式的完整性,而不是在于其内容的合法与否,笔者认为,办理遗嘱公证无需审查遗嘱的内容。

参考文献:杜景林、卢谌译《德国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罗结珍译《法国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

徐国栋编《绿色民法典草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遗嘱6

遗 嘱

立遗嘱人:柴世华,男,一九三四年一月十七日出生,住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75-3-2-401号,身份证号码:64xxxxxxxxxxxx。

我个人有一套位于宁夏银川市城区胜利南街75号楼2-401室的住宅,该房是我的个人财产,经我慎重考虑,自愿决定订立如下遗嘱:

一、我共有四个子女,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子女们生活还行,就是小儿子柴文平现在没有自己的房子。若一方先去世,健在方继承股份。

二、双方均去世后,所持有该公司的股份赠与给我们的孙女仲李子、孙子仲子阳、外孙邢慧斌、外孙刘浩共同继承。

三、我们订立遗嘱后,对该遗嘱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如一方变更或撤销,该遗嘱无效。

立遗嘱人: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遗 嘱

立遗嘱人:仲伟仁,男,一九三四年八月四日出生,住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三林巷72-2-201号,身份证号码:64xxxxxxxxxxxx。

立遗嘱人:王振华,女,一九四0年十月十七日出生,住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三林巷72-2-201号,身份证号码:64xxxxxxxxxxxx。

遗嘱7

案例回放:

沈某是一位退休干部,老伴去世多年,生有二女一子。为照顾老人生活,儿子小沈一家与老人共同居住在老人单位分的房子里。1999年,沈某单位出台政策,沈某可交3万元买下正在居住的房屋。

考虑到小沈长期同自己居住并照顾自己,两个女儿都有住房,老人就让小沈出资将房子买下。沈某还立下遗嘱,说明小沈代父出资3万元购买房产,自己去世后该房产由小沈继承。20__年,沈某去世了,小沈拿着老人的遗嘱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但房管局因遗嘱没有办理公证而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遗嘱8

立遗嘱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族,现住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室,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立下本遗嘱(若其他遗嘱与本遗嘱相冲突,以本遗嘱为准)特请____________律师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______律师进行代书。遗嘱内容如下:

1、将我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室的房产一栋由妻子___________继承。

上述房产落房屋建于____________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结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房审批申请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3、我指定____________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4、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前遗嘱范文大全(扩展4)

——代书遗嘱范文 (菁华1篇)

遗嘱9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川恒律所

表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房产继承时必须公证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大家要办理房产继承,其实是没有强制要求去进行公证的,但

川恒律所

建议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时还是去进行公证比较好,经过公证处的审查,房产当事人就可以避免很多风险。

公证时5个注意点

(一)房产继承的“见证”与“公证”的区别

目前有越来越多的被继承人选择建立遗嘱来过户房产,通常只是让律师对其遗嘱做见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律师见证的作用是证明当事人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且只是以律师的名义,而非国家的名义,在法律属性上属于私证,这与和公证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

(二)被继承人必须有房产的合法产权

在房产继承公证中,还有一个环节经常出现问题,就是确认被继承人的房产是否为其个人合法财产。一些房产是家庭或夫妻共有财产,或者是合伙财产,这种房产的继承,必须在进行财产分割、确定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后,才能被合法继承。

(三)区别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

房产继承权的发生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合法的遗嘱继承,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权先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若被继承人之前立过合法遗嘱,确认继承人或确认遗赠的,则按照遗嘱来办理。另外若被继承人生前订立过遗赠抚养的协议,则按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进行办理。

川恒律所

表示,

遗赠是被继承人单方的且无偿的合法行为,并不需要受赠人的同意,它以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方式确认

被继承人立遗嘱时,还有一种立共同遗嘱的情况:指夫妻双方共同设立遗嘱,表示两方遗嘱内容相同,被继承的财产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在实际的操作中,一般不赞成共同遗嘱的办理,因夫妻两人死亡的时间不同,易引发较多问题。

(四)区别转继承与代位人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分割遗产之前死亡,未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其遗传继承权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早于被继承人,由其晚辈直系血亲来代位继承,并且不受辈数的限制,前提是被代位人没有失去继承权。

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并不适用。

(五)按揭房继承公证注意点

房产继承公证时,有些被继承人的房产会出现以下的情况:一,其所签合同的房屋还在建设阶段,产权证没有办理;二,其房屋已建造完工、交付使用,也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三,其房屋是二手房,有产权证。

后两种是处于按揭状况下的房产,在办理继承公证时是没有障碍的。

第一种情况,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继承人和房地产开发单位、房产登记处以及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是否可以使用公证书来注销被继承人的预抵押登记。申请人有能力还清余额的情况下,协商成功率会很大,在完成更改房屋合同主体的所有手续后,房屋产权证将直接办入继承人名下。如果申请人无能力还清余款,仍可以用此方式处理,只是成功率和办理效率可能会降低。

川恒律所

表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个人财产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房子是个人财产中最主要的一项财产,房产的继承问题也成了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办理房产的继承公证可以解决目前出现的大部分房产继承矛盾,关系到公民的切身财产利益。

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继承人的申请,证实继承人具有真实、合法的继承权,并且给予证明。房产继承是按国家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由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留下来的房产。目前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立遗嘱来处理其房产的继承,而采用公证能保证遗嘱效力。

遗嘱10

立遗嘱人游某某,男,86岁,江苏人,现住上海市某路150弄28 号202室,身份证号码。

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财产纠纷和其他争议,在我头脑清醒、思维清晰、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时,根据我国《xxx民法典》(生效)有关规定,特立此遗嘱如下。

1、本人妻子于20__年1月18日去世。长女某某,约58岁,住上海市某村106号801室;次女某某,24岁时去世,未婚,无子女;三女某某,52岁,住上海市某村145号802室;四子某某,约48岁,住上海市某路178号。

2、本人与三女儿某某、外孙女某某共同共有房产一套,其位置在上海市某路150弄28号202室,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某字(20__)第006988号。在该房产中依法应当属于我本人所有的部分,在我身后归三女儿某某所有,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侵占和处分。

3、本人退休金存折由三女儿某某保管。我身后的退休金余额、丧葬补助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其他应得费用,均由三女儿某某领取和支配,除用于我的丧事费用外,如还有剩余均归三女儿某某所有,如有不足亦由三女儿于某某自行负担。

4、本遗嘱委托某某(现住上海市某弄1号602室,手机号)协助执行,其权限是:主持有关人员会议,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本遗嘱及其公证效力,监督本遗嘱的执行。

5、本遗嘱为最终遗嘱,如我身后发现有其他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一律视为无效。

6、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本人收执,一份交委托执行人收执,一份由某某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遗嘱11

上述所有遗产,包括房屋、股票、基金、存款等。以及之后产生的自然增值、收入、孳息,在我死后分配如下:

1.位于张家港市某小区某楼某室的房屋(产权证编号为:)由继承。

2.我在张家港市某小区的一套房产(房产证号:)的份额由继承,该房产剩余未偿还银行贷款的一半也由承担。

3.本人持有的xxx有限公司%股权在本人死后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将只作为个人财产留给继承人。如果公司允许其成为股东,可以成为股东;如果公司不同意成为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全部继承,是他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注:相关遗产只留给个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4.某品牌的车(车牌号:),我死后继承。

5.婚后登记在配偶名下的汽车一辆(车牌号:),我的份额由配偶继承。

6.我在以下账户中的婚前存款和理财资产由下列人士继承:

(1)中国银行账号:

(2)中国建设银行账号:

(3)农业银行账号:

(4)工商银行账号:

7.夫妻共同存款和理财资产中我的份额应当继承。

8.婚前以下账户中的股份和资金由。

证券公司营业部以本人名义开立的基金账号,是具有以下卡号的股票和基金的账户。

9.婚后,我和配偶名下的股份和资金,属于我个人的份额。

10.我婚前债权继承。

遗嘱12

一、由于本人经常出差且患有高血压,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1、坐落于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_大厦__________室房屋一套,面积____________平米;

2、__________银行定期存款 __________万元,账号: _________________;

3、 轿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

4、股票若干, 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

1、_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室房屋由 继承;

2、_________银行存款 万元及利息由 继承;

3、 轿车由 ____________________继承;

4、 证券的股票由____________________ 继承;

5、其他财产由____________________ 继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张甲、李丙、 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书人: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遗嘱13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嘱14

原告:xxx,男,x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路x号院x号楼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女,x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路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之父xxx死亡后所遗留的遗产(xxx价值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x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xx系亲兄妹,其父xxx去世后所留xxx,位于xx区xx街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证号:xxxxxxxxxx,登记号:xxxxxxxx,丘(地)号:xxxxxxxxxx,xx所有权人xxx。

原、被告因该xx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判。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遗嘱15

(一)遗嘱的格式

(1)立遗嘱的目的,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二)遗赠的格式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遗嘱16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_____为避免去世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特立遗嘱如下:_________________在本人去世后,将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中属于我的部分,全部由我的(继承人、_______________关系、_______________)一人继承。

以上遗嘱是本人自愿所立,本人立此遗嘱时头脑清晰,表述真实,未受他人胁迫,本人对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清楚。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

立遗嘱时间:______________

(注:见证人必须与本协议无关的人,且二人或二人以上)

遗嘱17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

财产概况:_________________

我二人于年结婚,婚后育有三男三女,两人名下有一幢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路31号,占地面积约为米的私权房屋(下称该房屋)。该房屋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房屋产权证已遗失。

我们自愿立下遗嘱,对属于我们名下的以上财产作如下处理:_________________

一、该房屋在政府规划拆迁前使用方案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长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二楼房一间,西北面(公共通道旁)车库一小间由其个人投资,归其使用。

2、二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楼房一间。

3、三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往北边的平房第一间房一间。

4、以上所分配房屋都经一户一表改造过,所以每户用电都按各户分表实用量加上公共用电计收(每户每月按实计人数摊出),用水按每户分表实用量加每户一吨水的损耗计收,具体由三个儿子轮流收管交接。

5、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为维护家庭成员的居住使用,以上分配房屋各户只有使用、维护的权限,严禁私自拆建、转让、出租;严禁任何人无故占用公共通道,原已临时占用的必须无条件清出;严禁任何人强占或使用家中的未分配闲置房屋,如临时占用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自动清出,否则将自动取消其在下面第二条中规定的继承份额

二、该房屋属于我们二人的合法共同财产,对于该房屋的分配主张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遗嘱是在我们神志清醒时自愿所立,其他子女不得有异议。

本遗嘱一式三份,上海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立遗嘱人各执壹份。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遗嘱18

自书遗嘱是指被继承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一种遗产处置方式。

但是自书遗嘱要注意以下几点:(1)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置他人财产,否则就属于无权处分;(2)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具体包括遗产范围要明确具体,遗产处置方式要明确具体,继承人要明确具体;(3)自书遗嘱在书写时要求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被继承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所形成的自书遗嘱也会因此而被认定为无效;(4)自书遗嘱要求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不能采取他人代书、机打等方式形成。在现在的许多案例中,打印后再签名的遗嘱有许多被法院判决无效。

鉴于书写遗嘱是一个高难度的法律技术活,建议想自己写遗嘱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来指导和操作,这样才不会给后代留下后患,给自己留下遗憾。

遗嘱19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帐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80%比例按月交纳公共开支,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建立开支结算制度,公共开支用于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家具、伙食、送礼、子女教育等,夫妻间送对方礼物请对方吃饭等不在此列,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

4、除家庭开销帐户之外,双方剩余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于赌博、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大笔开支需要向对方通报。

5、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婚姻法。

遗嘱20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直是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案件,由于非举债一方往往难以举证证明前述条款“但书”规定的内容或相关债务的实际用途,相关债务也通常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然而该认定难免有失偏颇,特别是夫妻一方恶意举债、虚构债务,或相关债务为非法债务时,夫妻另一方却要共同予以偿还,法律的公平正义难以得到体现。下面笔者就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所遇到的三个难点作一探讨。

一、关于对立法原意正确理解的问题

前述司法解释第24条是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规定的,侧重于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诚信。但作为对《婚姻法》的解释,实践中应结合立法原意理解和适用。《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的第18条曾经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遗憾的是,该条款在最后颁布实施时被删去了。但该条款所体现的精神符合立法原意,应在审判时加以体现。即相关债务能否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围绕是否基于夫妻合意或夫妻共同使用这一主旨开展审判工作,比如依职权主动调查、核实证据、收集间接证据等。

二、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问题

目前,法院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上常出现类似案件判决不同的现象,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进行统一。即应确立“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认定标准。所谓“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否经过夫妻合意,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层含义是夫妻双方合意举债举债,即以双方名义出具借条,即使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所谓“推定”是指非举债方无法证明、法院也未能查证债务并非共同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设立推定规则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而对举证责任的所作的分配,并没有改变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但在适用推定规则时需要认真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及用途,对其进行综合判断。

三、关于如何认定夫妻中非举债方的证据问题

夫妻双方合意举债的情况下,认定共同债务并无难度。难的是,在一方举债时,法院如何认定非举债方所提供的免除自己责任的证据。笔者认为,首先要审查非举债方所举的证据是否真实。比如有些人举证证明自己与配偶早已分居来证明自己相关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对此法院应依职权作一调查。其次要审查非举债方的举证是否具有关联性。即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可以证明相关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具有证据的排他性特征。再次要审查证据是否充分,即免责方的证据是否足以证实对方的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

遗嘱21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权公证及遗嘱继承的条件

遗嘱继承就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又被称为“指定继承”。

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继承人具有继承遗嘱人遗留的、生前所指定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嘱继承的条件:1.被继承人没有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先于立遗嘱人死亡。

二、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审核

(一)审查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

参照继承权公证,笔者认为申请遗嘱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应提供如下材料:1.遗嘱公证书的原件;2.遗嘱人的死亡证明;3.遗嘱人的继承人情况证明;4.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的属于个人财产所有权证明;5.遗嘱继承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6.遗嘱中设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7.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审查立遗嘱的目的

谈到遗嘱继承权公证,首先我们要了解被继承人立遗嘱的目的,这对我们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是非常有益处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笔者发现在我处立遗嘱人立遗嘱的目的大概分为三种情况:1.家庭和睦,家里没有任何纠纷,立遗嘱处分财产只是为了给对家庭贡献多的子女一种补偿或是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给儿子多留下一点财产。2.家庭和睦,家里没有任何纠纷,立遗嘱只是为了子女今后进行房屋过户时方便。遗嘱人立此遗嘱的同时,一般都附有条件。3.家里有矛盾,立遗嘱是为了避免今后子女们为继承财产产生纠纷,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再婚家庭或是不和睦的家庭。

那么,怎样才能知道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的真实目的呢?只审查遗嘱书的原件是审查不出来的。笔者在实践中主要采用两种办法:一是如果是本处出具的遗嘱公证书,调档查看遗嘱公证的笔录,查看当时立遗嘱人叙述家庭情况时,家庭是否和睦,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有无争议(这就要求我们的公证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笔录一定要做详细,也为今后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提供了方便);二是通过和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谈话进行了解。

审查办理遗嘱公证的目的有什么好处呢?针对遗嘱公证目的的第一种情况,我们有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再对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做一个简单的笔录即可,一般不必要求程序太繁琐;针对遗嘱公证目的的第二种情况,除了履行上述程序外,还要其他法定继承人做一个共同声明,即遗嘱人立遗嘱时所附的条件,遗嘱继承人是否已经履行,是否同意将该房屋过户给该遗嘱继承人。同时,在制作公证书时,还应将该声明书作为一个附件附在遗嘱继承公证书的后面,这样遗嘱继承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时会更加方便,也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而针对遗嘱公证目的的第三种情况,笔者认为可能在程序上就要复杂一些。一是进行必要的调查;二是要召集所有的继承人到场,要让所有的继承人都发表意见(不在当地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在其所在地公证处做声明书公证),对该份遗嘱无疑义的,即可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如有疑义的,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应终止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办理,告知当事人及所有继承人应到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审查遗嘱的有效性

由于多数遗嘱人都是在财产所在地立遗嘱,遗嘱生效后,遗嘱继承人都会来到为该遗嘱进行公证的原公证机关进行遗嘱继承权公证,因此公证机关首先就要调档查卷,查看此公证书有无修改、撤销等情况;但如果是其他公证处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因为目前公证行业还没有建立起全行业的信息中心网络,无法实现行业资源共享,各公证处承办的业务不能进行联网检索与查询,所以就要进行电话核查,同时做好电话记录。

根据《继承法》第六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因此,以前有人认为办理了遗嘱公证后再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就应当便利多了,公证员只需要直接依据遗嘱内容确定继承人就可以了,不必像办理法定继承权那样,让当事人提供各种相关证明材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不能因为当事人有了遗嘱公证书而有所减少。相反鉴于继承法的规定,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要审查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继承法规定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按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因此,公证员为了核实遗嘱公证书是否是有效遗嘱,需要当事人提供更多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并召集其他法定继承人到场,以便履行遗嘱生效的确认程序,这一步在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的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三、遗嘱继承笔录的制作

无论所立遗嘱是哪一种目的,我们在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时都要对谈话进行详细地记载,包括告知义务。

(一)重点询问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是否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其他法定继承人是否知道该份遗嘱的内容,对该遗嘱内容有无疑义;

2.被继承人现在有无需要其扶养或赡养的人(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可能没有这样的人,但在他去世后遗产分割前,可能出现了这样的人);如果有,立遗嘱人是否还有其他财产来供养他们;

3.被继承人是否曾在办理此遗嘱公证后,又立有其他的公证遗嘱或与他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过相同的财产;

4.立遗嘱人现在是否负有债务。

(二)告知义务

1.如果被继承人现在负有债务,在法定继承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应该在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前先偿还债务,或在遗嘱继承后,再偿还债务,否则,债权人是有权追偿的。

2.如果被继承人现在还有需要其抚养或赡养的人,而其又无其他财产时,遗嘱继承人要从其所继承的遗产中为这些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于法定继承,次于遗赠抚养协议。如果被继承人曾与他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或在该遗嘱之后又立有其他有效的公证遗嘱处分过相同的财产,那么本遗嘱继承将不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22

我夫妻二人去世之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举的我夫妻二人届时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及权益均由_________个人继承(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与我夫妻二人关系:_________)。继承人于我夫妻二人去世后从我夫妻二人处实际继承的财产、权益情况,以其继承时我夫妻二人实际拥有的财产、权益情况为准。如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有配偶的,继承人所继承财产和权益与其配偶无关,均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我夫妻二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我夫妻二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我夫妻二人自愿作出,是我夫妻二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我夫妻二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我夫妻二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

立遗嘱人(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遗嘱23

夫妻共同遗嘱首先应当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处分共同财产,对于遗嘱的内容没有争议,不违反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基本上可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有效的。

夫妻共同遗嘱可以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 夫妻共同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朱xx 立遗嘱人:舒xx 财产概况: 我二人于年结婚,婚后育有三男三女,两人名下有一幢座落于上海市湖南路31号,占地面积约为米的私权房屋(下称该房屋)。

该房屋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房屋产权证已遗失。 我们自愿立下遗嘱,对属于我们名下的以上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该房屋在政府规划拆迁前使用方案如下: 1、长子xxx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二楼房一间,西北面(公共通道旁)车库一小间由其个人投资,归其使用。

2、二子xxx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楼房一间。 3、三子xxx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往北边的平房第一间房一间。

4、以上所分配房屋都经一户一表改造过,所以每户用电都按各户分表实用量加上公共用电计收(每户每月按实计人数摊出),用水按每户分表实用量加每户一吨水的损耗计收,具体由三个儿子轮流收管交接。 5、特别约定:为维护家庭成员的居住使用,以上分配房屋各户只有使用、维护的权限,严禁私自拆建、转让、出租;严禁任何人无故占用公共通道,原已临时占用的必须无条件清出;严禁任何人强占或使用家中的未分配闲置房屋,如临时占用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自动清出,否则将自动取消其在下面第二条中规定的继承份额 二、该房屋属于我们二人的合法共同财产,对于该房屋的分配主张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遗嘱是在我们神志清醒时自愿所立,其他子女不得有异议。 本遗嘱一式三份,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立遗嘱人各执壹份。

立遗嘱人: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遗嘱24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遗嘱25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能够是其他公证员,也能够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资料贴合《_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遗嘱26

1、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2、遗嘱须由遗嘱人签名。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写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乞讨、增删的内容无效。

3、遗嘱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

遗嘱27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

《继承法》第20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遗嘱28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遗嘱29

遗嘱继承纠纷调解书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两原告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房屋产权归两原告和被告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份额,办理该房屋产权人登记变更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三人平均负担;

二、本案受理费16500元,减半收取8250元,由两原告和被告各负担27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遗嘱30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遗嘱执行人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由于担心本人去世之后,家属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故本人特请_______________作为见证人,本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作出如下处理:

一、财产情况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处,其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内部装修及物品情况:_

遗嘱31

1.格式 遗嘱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

×××(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

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

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

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

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

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

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

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

证、户簿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

(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遗嘱公证书》

遗嘱32

1、长子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二楼房一间,西北面(公共通道旁)车库一小间由其个人投资,归其使用。

2、二子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楼房一间。

3、三子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往北边的平房第一间房一间。

4、以上所分配房屋都经一户一表改造过,所以每户用电都按各户分表实用量加上公共用电计收(每户每月按实计人数摊出),用水按每户分表实用量加每户一吨水的损耗计收,具体由三个儿子轮流收管交接。

5、特别约定:为维护家庭成员的居住使用,以上分配房屋各户只有使用、维护的权限,严禁私自拆建、转让、出租;严禁任何人无故占用公共通道,原已临时占用的必须无条件清出;严禁任何人强占或使用家中的未分配闲置房屋,如临时占用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自动清出,否则将自动取消其在下面第二条中规定的继承份额

该房屋属于我们二人的合法共同财产,对于该房屋的分配主张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遗嘱是在我们神志清醒时自愿所立,其他子女不得有异议。

本遗嘱一式三份,上海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立遗嘱人各执壹份。

立遗嘱人:____

立遗嘱人: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遗嘱33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这里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遗嘱34

男方:___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

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 ________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______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给______生活、教育费____元,直至______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________,______公司股票(价值______),离婚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________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儿子陈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八、陈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李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李_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遗嘱35

房产遗嘱书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

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 (注:别的财产)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

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

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 (注:写明个别财产)。二、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1. 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 (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 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 (注:再写明个别财产)。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证明人:xxx(签名盖章)xxx(签名盖章)xxx(签名盖章)20__年xx月xx日xxx遗嘱。

遗嘱36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孙__________,(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妻子:_________________李某,(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1994年已去世。

长女:_________________孙大女,(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次女:_________________孙小女,(身份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今年_____________岁,患有___________________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为避免两个女儿在我去世后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特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后的处理意愿。

我的妻子李某是1994年因________________去世的,当时两个女儿尚年幼,需我抚养,故对我和妻子共有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号的自建房产未分割继承,一直有我一人支配,在立本遗嘱时经与两个女儿协商,她们明确表示对其母亲去世时发生的继承权完全放弃,一致同意该处房产全部作为我个人生前所有合法财产于立遗嘱时一并作出处分。

我的财产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项财产,即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号的面积______496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自建房产一处(该房产宅基地______240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宅基地证_____________),范文《宅基地房屋继承遗嘱》

第二项财产,即工资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及卡内存款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财产在我去世后,按下列方式由两个女儿分别继承:_________________

一、第一项财产在拆迁之前由孙小女支配,但不得转让其所有权,该处房产产生的房租由孙小女收取,并全部归其所有。如将来某时该房产被拆迁,所得赔偿款或赔偿房产(按面积计算)均按孙大女得三分之一,孙小女得三分之二的比例分配。

如拆迁所得赔偿房产为一套,归孙小女所有,由孙小女代表本户挑选,孙小女应按该赔偿房产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折合同地段房产的平均市场价补偿孙大女。如拆迁所得赔偿房产为多套,由孙大女和孙小女分别按多套房产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先由孙小女挑选,再由孙大女挑选,如任何一女挑选的房产面积超出了其所应得多套房产总面积的相应份额(即孙大女得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孙小女得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应按超出部分的面积折合同地段房产的平均市场价补偿另一女。

二、我的工资卡及卡内存款由孙小女支配,孙小女负责照顾的我的日常生活,如我生病住院,先用我工资卡内的存款支付,不足支付时,由孙小女和孙大女各分担50%的费用。我去世后,丧葬费先用抚恤金支付,不足支付时,亦有孙大女和孙小女各分担50%的费用。

本遗嘱一式四份,由孙大女,孙小女及两名见证人各持一份。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长女:_________________

次女: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遗嘱37

继承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现就原告诉答辩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告所诉房产中东屋三间为张三申请所建,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第一,据房管局提供的《私有房屋登记换证申请表》记载,张三、朱与原告共有的坐落在营市街00号(原000号)房产来源是继承李甲房产所得。

但是,房管局提供的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证书》记载的房产是房三间,而不是现在房产证上登记的间数。

第二,根据房管局提供的《私房登记发证申请书》记载,除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证书》记载的房三间外,其余的房产分别是1966年和1982年张三申请自建的房产。

第三,根据房管局、城建局提供的《建议临时建筑工程许可证》记载,张三申请于1982年5月7日至1982年5月30日新建*房37、5*方米,即现在房产证登记的东屋三间。

当时,李甲早已去世,因此,不能作为李甲的`遗产继承。

第四,根据槐荫街00号房邻居提供的证人证言证明,现在房产证登记的东屋三间是经张三申请,由张三子投资建设的,不能作为李甲的遗产继承。

同时,原告亦证明张三子1982年5月建婚房东屋两间。

二、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张三申请所建东屋三间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没有法律依据,应为不当得利。

第一,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张三申请所建房屋作为共有房产分割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财产的取得分为因合同取得、因继承取得、因遗赠取得、因劳动生产取得、因征收取得和因**判决取得等等。

原告将被继承人**后,张三申请所建房屋,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法定取得的要件。

第二,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张三申请所建东屋三间作为共有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

”因此,原告将张三申请所建房产作为共有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财产所有人,分割他人财产是违法的。

三、张三夫妻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到一部分遗产。

张三夫妻长期与父母住在一起。

特别是与母亲朱共同生活时间长,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

这一点有邻居证人证言证明。

因此,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3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张三夫妻**可以多分的朱所的份额的遗产。

答辩人:

继承答辩状精选范文【2】

答辩人:李_______(系原告李_____之长兄),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_村。

我收到________县人民**送达的李______诉李_______、李_______要求继承父亲遗产的**状副本一份,看后感到,李_______在**状中讲的事实不全面,其诉讼请求不合理,现提出答辩如下:

父亲病故后,确实遗留四间房屋和一些家具、衣服、被褥,李_______也确实来索要多次,为此,我也确实骂过她和打过她,这都是事实。

至于为什么不给她遗产、为什么骂她和打她,她在**状中回避了,这是不对的。

不全面反映真实事实,就不利于**全面了解案情,不利于**公正**此案。

全面真实情况是这样的:父亲李_______病重时,曾留下口头遗嘱,说:“我住在______、_______这哥俩跟前,近几年我身体不好,他俩为照顾我,出了不少力,这四间房子就给他们哥俩。

至于其他家产,要适当给______一些。

”父亲立下这个遗嘱时,不仅李______本人在场,而且堂兄李______、堂弟李______也在场,他们与我同村居住,均可作证。

父亲病故,我们将这四间房屋卖掉,按父亲的遗嘱,我和弟弟李_______*分了卖房钱,只是把父亲遗留的衣物、被褥人给她三分之一。

可是,她嫌旧,不及时拿走。

在这种情况下,我和李_______才把她那份继承的财产分掉。

她随后哭闹不休,并且无理索要卖房钱。

由于她的纠缠,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我才骂了她、打了她,对这一点,我有错误,应该检讨。

总之,关于四间房屋的继承问题,因父亲已有口头遗嘱,她索要是无理的,违反了《*******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不能把卖房款分给她。

至于其他遗产,我们愿意重新分配,由我和李________、李_______三人*均继承。

请求****调解判决。

______省_______县人民**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遗嘱38

老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可采取自书遗嘱或公证遗嘱的方式立遗嘱。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2、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遗嘱39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遗嘱40

1.双方再婚后,应当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即确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双方所有,共同所有,一部分归双方所有,一部分归双方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确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2.双方既无婚姻财产协议,也无婚前财产协议,婚姻中取得的财产以《民法典》为准。

3.双方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双方所有。一方为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期间另一方要求赔偿时,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4.再婚夫妻只要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对方有权成为对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再婚夫妻与对方的子女形成实际的抚养关系,那么与他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第二次婚姻的遗嘱财产如何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财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二段婚姻有遗嘱。你在继承房产上有很大的争议。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来五六懂法找专业律师帮你。

遗嘱41

李,男,19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王,女,19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我俩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签订离婚协议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年_____月年购得位于__________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房权证字第号,三室一厅,平方米,为李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

年_____月属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__________

市区),二室一厅,100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单独所有,王无任何所有权利。

3.张在县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单独所有,李无任何所有权利。

4.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

5.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

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6.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7.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8.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立约人: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遗嘱42

1、标题

计划的标题,有四种成分:计划单位的名称;计划时限;计划内容摘要;计划名称。

一般有以下三种写法:

(1)四种成分完整的标题,如《××村二oo二年规划要点》。其中“××村”是计划单位;“二00年”是计划时限;“规划”是计划内容摘要;“要点”是计划名称。

(2)省略计划时限的标题,如《广东省商业储运公司实行经营责任制计划》。

(3)公文式标题,如《山东省关于二oo二年农村工作的部署》。计划单位名称,要用规范的称呼;计划时限要具体写明,一般时限不明显的,可以省略;计划内容要标明计划所针对的问题;计划名称要根据计划的实际,确切地使用名称。如所订计划还需要讨论定稿或经上级批准,就应该在标题的后面或下方用括号加注“草案”、“初稿”或“讨论稿”字样。如果是个人计划,则不必在标题中写上名字,而须在正文右下方的日期之上具名。

2、正文

除写清指导思想外,大体上应包含以下三方面的事项:

(1)目标。这是计划的灵魂。计划就是为了完成一定任务而制订的。目标是计划产生的导因,也是计划奋斗方向。因此,计划应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要求。任务和要求应该具体明确,有的还要定出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

(2)措施。要明确何时实现目标和完成任务,就必须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这是实现计划的保证。措施和方法主要指达到既定目标需要采取什么**,动员哪些力量,创造什么件,排除哪些困难等。总之,要根据客观条件,统筹安排,将“怎么做”写得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3)步骤。这是指执行计划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每项任务,在完成过程中都有阶段性,而每个阶段又有许多环节,它们之间常常是互相交错的。因此,订计划必须胸有全局,妥善安排,哪些先干,哪些后干,应合理安排。而在实施当中,又有轻重缓急之分,哪是重 点,哪是一般,也应该明确。在时间安排上,要有总的时限,又要有每个阶段的时间要求。

遗嘱43

《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其它相关法律也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条例。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

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

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并经依法批准;

2、接受宅基地调剂使用的村民(调入方)须符合国家和你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需要的手续:宅基地调剂使用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调剂协议、村民委员会同意调剂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审批表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遗嘱44

1、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2、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的财产,仅限某某个人,是遗留给某某的个人财产。

遗嘱45

【正文】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xxx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

范文: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见证人(代书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患有高血压或其它疾病,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遗嘱46

邻里宅基地纠纷调解案例

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而宅基地则更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这在广大农村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这句话反应出长期以来宅基地问题在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一直以来,宅基地问题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随着《xxx土地管理法》的深入实施,人们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宅基权利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农村因宅基地使用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往往矛盾激化,由简单的宅基纠纷,演化成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案例:20__年3月20日,下镇镇毛宅村前坞地方陈左云因需在土名搭凸背处建造住房,对陈左形等户的道路出入有所障碍引起纠纷,现经镇综治办、土管所、派出所、毛宅村委会及当事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调解:

1、陈左云建房基地属座西向东,所建范围北面长米,西面长米,东面长米,自东面南角起往西长米内距陈兴泉围墙墙米。

2、陈左形等户自愿付出陈左云基地转退为出入路补偿费计人民币捌仟元整,双方签协时补偿款当接交接清楚,各无异议。

3、往后陈左云所退出的空埂,只能作埂路出入,而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物。

通过此事件的调解与处理,我深有感触:

一、宅基地纠纷的起因

(一)农民宅基地私有观念思想残余。数千年农耕社会对土地的依恋深深地积淀在农民的意识深处,虽然我们国家已将农民耕种的土地和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但在农民内心深处,仍将宅基地作为私有财产看待,他们把宅基地看成是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家庭利益紧密挂钩,一旦发现自家宅基地被他人侵占,便“奋起抗争”,以对宅基地权利的维护来维系其社会地位。因此,在建房时,村民们寸土必争,互不相让,以至引起纠纷。

(二)经济利益的驱动。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政府在逐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投资建设,涉及农村和农业的政策也逐渐向着农民利益倾斜,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农村土地的增值成为必然。面对诱人的经济利益,以前的一些不太明显的纠纷浮出水面,而另一些人对他人的宅基地动起歪脑筋引发纠纷。

(三)村镇土地规划管理的不到位。虽然各乡镇均设立了土地规划管理部门.但对农民建住房的行为没有按照规划方案进行监督,使农民建房的随意性较大,建房时抬高宅基地、改变房屋座向等影响排水、出入通行的现象较为严重,以致产生纠纷。

二、宅基地纠纷的调解艺术

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是门艺术。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必备的业务知识和社会经验,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更要讲究恰当的方法和技巧。这就需要国土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创新,总结更多有效的方法。

(一)要找准问题的症结。综治工作人员不仅深入争议地块的一线,而且要“沉到底”,通过现场察看,走访当事人、村干部、邻居以及相关群众,掌握第一手材料,并善于从调查材料中提取线索,找准症结,查清来龙去脉,弄清事实真相。这样才可以正确把握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做到有的放矢。

(二)要拉近情感距离。宅基地纠纷,除个别外,多数属于历史遗留、久拖未决的“疑难杂症”,在长时间无休止的争强斗气中,互不相让,争议双方积怨颇深,特别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更是这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常常会把综治和国土工作人员视为对立面,或强词夺理,或胡搅蛮缠,或歪曲事实,或以偏盖全,甚至拒不配合。遇到这种情况,调解人员要不急不躁,善于利用当事人的亲戚、同学、朋友、单位领导、乡邻等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协调和沟通。任何正常的人都是有理智、有情感的,关键是我们如何去利用。人们常有这样的经验:感情抵触时,一点水也揉不进去;感情好了,说啥都行。这话虽然不科学,但说明一个道理,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必须先融洽感情,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要营造氛围。适时、适度运用法律武器,能营造出良好的调解氛围。所谓调解,就是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这个过程很少一帆风顺。面对当事人提出的许多不适当的要求和不切实际的愿望,调解人员既不能当和事佬,各打30大板,也不能一味的迁就和纵容,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适时举出当事人的行为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或列举类似的案例以促使其恢复理智,以正常的心态来处理纠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利用法律武器,务必要把握好时机、场合适度,避免将矛盾激化。有时还得学学程咬金的“三板斧”,学会保护自己,在场合混乱、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可暂时采取回避,理顺思路,待场面、情绪稳定后再介入,再接触。

(四)坚持“五心”原则,赢得理解与主动。在宅基地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坚持做到“五心”,即耐心、诚心、公心、责任心、还有一点疑心。如果说耐心、诚心、公心、责任心是水,那么求得的理解和信任就是其浇灌出的鲜艳之花。“一点疑心”也是设计师为力求争议这个“作品”的完美处理,为走司法化处理之路作空间上的预留。

遗嘱47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字是《一个独生子女的故事》。

这个独生子女名字叫张鸣鸣,在她爸爸没有去世之前,他们家原来是个幸福的家庭,但鸣鸣妈妈一直都有心脏病。说好了要带妈妈去**治病,但是她爸爸不久就去世了。失去爸爸以后,这个家庭就像房屋塌了似的',失去了幸福,失去了欢乐……

爸爸去世后,妈妈很想念爸爸,心脏病反而更严重了,这个家庭只有年龄不满十岁的鸣鸣一个人支撑着,因为妈**心脏病下肢不能移动,所有的家务事都是张鸣鸣从头开始学着做,她吃了不少苦,但她从不在妈妈面前叫“苦”,在学**她不仅因一边做家务事一边复习英语,其它的功课仍然没有受到影响。张鸣鸣是一个非常孝敬父母的孩子,有一次外面下着大雨,妈**心脏病又发了需要打氧气,鸣鸣急得连伞都忘了打就冲出家门,冒着狂风暴雨跑到医院,连忙叫医生帮她灌氧气,灌完后就急匆匆跑回家给妈妈输氧气,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绝地从脸上滑落下来。

和张鸣鸣相比我们太幸福了,每天都可以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我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张鸣鸣生活在那么困难的家庭里,而她的学习仍然名列前茅。难道我们就不能像张鸣鸣一样好好学习吗?

我决心要学习她那坚强的性格;学习她那坚持不懈的决心;学习她那不怕吃苦的精神……

遗嘱4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现有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原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底归还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现由于甲方无力归还借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经开区城南街道办事处的二人户宅基地抵给乙方,用于修建房屋,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现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其享有的二人户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抵偿给乙方,乙方用于修建房屋,甲方所欠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的欠款及资金利息,不再向乙方支付。二、甲方将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抵偿给乙方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追偿欠款及资金利息,双方债务关系了清。三、乙方在甲方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时,甲方保证乙方顺利修建房屋,保证不受任何人的阻挠,该房屋修建时所享有的水、电、气等及外墙面砖由乙方享有。房屋建成后,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建房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质量等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四、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抵偿给乙方后,无论该宗土地今后增值或贬值与甲方无关。五、在办理房地产证等相关证件时,甲方应无偿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过户手续,且过户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六、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欠款及资金利息,并支付房屋现时实际价值的总价款及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则乙方不得索要欠款及资金利息。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塘汛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一经三方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全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全体家属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遗嘱49

从前有两只小猪,整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互相相爱着。每天主人送来吃的时候,公猪总是先让母猪吃,等她吃饱了再上去吃母猪吃剩的东西。每天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有一天,公猪突然听见主人在跟屠夫商量,要把母猪杀了卖掉,公猪伤心至极,于是从那天开始,公猪性情大变,每当主人送吃来时,公猪总抢上去把东西吃得一乾二净,每天吃后便躺下大睡,并且告诉母猪现在换她来放哨,如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的过着安乐日子。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得没剩下多少肉,而公猪则长得油光发亮,这时的公猪拼命的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

终于,屠夫把公猪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以后别吃这么多了!」

母猪伤心欲绝,拼命的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搁着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的吃着猪肉,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如果爱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愿意用生命来证明!」

母猪看到这行字肝肠寸断,人类听到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也无不为之动容,女孩们为了纪念这段爱情,同时也表示没忘记公猪临终前的遗嘱:「以后别吃这么多了」,……

遗嘱50

吴维和吴扬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哥哥因此负起照顾弟弟的责任,日子困苦却非常快乐。当吴扬准备进京城考试时,却在半路遇上强盗,而哥哥接到消息,马上前往山寨设法救弟弟,强盗被兄弟两人友爱之情感动了,于是决定放了他们。吴扬考上了进士,除了勤恳做事,还用心照顾百姓,连强盗都受到感化重新做人了。

“相亲相爱两兄弟”的故事,在告诉我们兄弟姐妹之间要相亲相爱,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忍让和协助。

读完这篇文章后,不禁令我想起小时候和哥哥游戏时的情景,某次在玩具分配不均时,我们兄弟两人争论不休,还生气得拿起玩具互丢,让妈妈生气不已,差点将我们心爱的玩具请进回收站,有时甚至惹得爸爸妈妈火冒三丈,请出家中最兇很无情的藤条先生呢!在几次经验后,我和哥哥互相退让一步,学会分工合作和彼此尊重,不但得到爸爸妈妈的赞美,哥哥和我还开心得相互微笑眨眼呢!不仅如此,我还发现家中气氛更和睦、甜蜜了喔!

在生活中,我发现无论在家或在,不管是兄弟姐妹还是同学朋友,只要互相忍让、合作,懂得友爱、尊重彼此,不管多困难的事都能改善。

遗嘱范本

爷爷今年70多岁了,热爱戏剧。每当他开一场演出,他总是带几张新的播放碟回家。爷爷成了卖碟片的常客。一个星期天,我陪爷爷去市场,来到杨舒卖光盘的摊位。杨舒分发香烟,搬凳子。看他亲热劲就知道爷爷是他的客人。

其实我爷爷不是一个“大方”的人。在工作日,他从不浪费一分钟的电或一滴水。他每天晚上总是小心翼翼地调节水龙头,以防止水表转动。让水龙头慢慢滴答作响。但是当他买了一张电影光盘,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忘记了以前的自己。

爷爷是我们家唯一一个爱看戏的人。在他眼里,电视只是央视11频道。我姐姐、我奶奶和我不喜欢去剧院。如果奶奶不在家,他是电视遥控器的负责人,我和妹妹根本没有一份。他面带微笑,经常哼着几句,有时给我们讲“京剧”和“黄梅戏”,这是我们以前根本听不懂的。现在,我其实可以知道京剧里的“健康、纯洁、丑陋”是什么了。但是,粉丝一碰奶奶,就没办法了。如果奶奶工作完了,坐在电视机前马上就抓起了遥控器。爷爷沮丧的样子真没用,她只好拿着他心爱的播放碟坐在他的旧电视机前。

爷爷奶奶是最努力的人。奶奶说爷爷最大的缺点就是太沉迷于戏剧,在剧院里什么都忘了。三年前,一个剧团来到集镇搭建舞台唱歌。爷爷看了六天,就把剧团打发走了。

遗嘱模板

夫妻双方立遗嘱范文如下:

遗 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担心我夫妻二人去世之后,继承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故我夫妻二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区立下本遗嘱,对我夫妻二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等作出如下处理:

一、财产情况 我夫妻二人目前拥有的主要财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 我夫妻二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 )处,其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房产1 处,房产证号:_________,内部装修及物品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房产1 处,房产证号:_________,内部装修及物品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股权 我夫妻二人目前拥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的股权。(公司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注册资我夫妻二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债权 债务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我夫妻二人借款人民币( )元,并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为()%/年,约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我夫妻二人连本带息一次性进行偿还,担保人为_________。

4、债券 我夫妻二人持有_________发行的债券,持有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债券类型:_________,债券到期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息为( )%/年。

5、股票。 我夫妻二人目前持有股票代码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公司股票( )股;股票代码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公司股票( )股

6、存款。 我夫妻二人目前在_________银行开设账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账户,账户共有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利息为()%。

7、基金 我夫妻二人目前持有代码为_________的基金,持有份额为( )。

二、财产继承 我夫妻二人去世之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举的我夫妻二人届时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及权益均由_________个人继承(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与我夫妻二人关系:_________)。继承人于我夫妻二人去世后从我夫妻二人处实际继承的财产、权益情况,以其继承时我夫妻二人实际拥有的财产、权益情况为准。 如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有配偶的,继承人所继承财产和权益与其配偶无关,均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我夫妻二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我夫妻二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

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我夫妻二人自愿作出,是我夫妻二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我夫妻二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我夫妻二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

立遗嘱人(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由于夫妻的关系在法律的保障下可以成为对方最主要的生活和法律负责人,所以在夫妻年迈的时候就可以互相立遗嘱来确保对方的权益,而夫妻之间无非就是财产的互相继承以及其他方面的权利转移,在遗嘱中只要是内容是双方都同意且签字的就是可以生效的。

遗嘱格式

本人指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两位律师执业信息如下: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

律师执业机构的变动,不影响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效力;

在本人去世后,遗嘱执行人按照本遗嘱的内容办理遗嘱继承事宜;

如本人去世后,遗嘱执行人不再具备担任遗嘱执行人资格,则由本遗嘱中所有继承人共同担任遗嘱执行人,依照本遗嘱的内容办理遗产继承事宜;

遗嘱执行人的服务费用××元优先在我所遗留的存款中扣除。如存款不足以支付的,由王某玉和王某伟均等分担。

遗嘱怎么写

受赠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宅基地的所有者。

“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

“该宅基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因年龄问题乙方可不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1、夫妻共有的一套__________平米房产,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____号楼____单元____室,在夫妻均去世时,由长子继承;若夫妻一方先去世,则该房产属于先去世一方的份额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都去世时,再由长子(姓名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继承该房产(或剩余份额)。

2、夫妻共有存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由长女(姓名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继承,__________元由次子(姓名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继承;若夫妻一方先去世,则先去世一方的存款份额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都去世时,得依第一款执行。

3、夫妻双方生前可协商或以实际行为变更或解除本遗嘱;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在本人财产份额范围内进行处分,另一方无权干涉:_________若一方死后,后去世一方可在其财产份额范围内变更、解除本遗嘱,超出其财产份额的无权处分。

4、变更、解除或撤消本遗嘱的情形: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2)指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或谋害、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谋害、虐待、遗弃其他继承人的;

(3)指定继承人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5、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继承及受赠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可另立遗嘱处分。

6、继承人应尽到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并妥善处理被继承人的死后事宜。

7、上述财产属于我们二人的合法共同财产,上述分配主张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遗嘱是在我们神志清醒时自愿所立,其他人不得有异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夫妻双方协商增补。

8、本遗嘱一式份,并于公证后生效。

立遗嘱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遗嘱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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