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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发布时间:2007-3-2 21:42:57 论文发布人:lsy1chj2wdh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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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内容如下: 
古代兵役制 
古代器皿:酒器  烹饪器  设食器  水器 
古代职官 
纪年纪月 
节日时令 
科举制度 
礼仪习俗 
人物称谓 
书院  书房  古代  戏曲 
古代兵役制 
部落兵制部落兵制是游牧民族所特有的兵役制度。北魏初年,实行部落兵制,鲜卑族全民皆兵,平时耕牧,一有战情,首领便召集部落成员,自备战具,出征作战。“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出自初中语文课本《木兰诗》。木兰征战前从容有序地准备,打点行李如同出门远行,这恐怕就是部落兵役制的特点之一。元朝初期也实行部落兵役制,当时主力是蒙古军。高中课本《指南录后序》中有这样的内容:时元兵已迫国门外,战守迁都来不及,后民族英雄文天祥英勇殉国并留下了千古名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募兵制:唐玄宗时期,府兵制弊端百出,训练松弛。京师宿卫也瘦老不能充任,只好招募逃亡府兵及白丁,戍守京师。后开元二十五年,又从各军镇招募“军防健儿”长期戍边。这就是募兵制的雏形。中唐以后,一些节度使纷纷拥兵,形成割据。他们无视朝廷命令。北宋时期募兵制已成为主要兵制。当时军队有四种:即从全国各地招募的朝廷直接管辖的禁军,禁军是皇帝的亲兵,是中央的正规军,负责守卫京城兼备征战;从本州内招募守卫各州的厢兵;从当地少数民族招募,守卫边境的蕃兵;从各地按户籍抽调的壮丁,保卫乡土,时称乡兵。 
旗兵制:旗兵制是清朝的兵役制,用八种色旗作标志。旗兵制是部落兵役制的一种。旗丁平日为民,战时为兵,与蒙古兵役制相似,但略有不同。具体表现在:旗兵制的组织比蒙古部落冰制严密,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军政合一。旗兵实行世袭。清朝末年,八旗子弟腐化,统治者被迫改革兵制,编练新军。 刘禹锡也有“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淮水东边旧明月,夜深不过女墙来。”、“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诗句. 
征兵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规定17岁至60岁的男子,都必须服兵役两年。守卫京师的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的一年,称戍卒。详见初中语文课本《陈涉世家》“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这就是所谓的戍卒。高中课本《阿房宫赋》中有“戍卒叫,函谷举”这里的戍卒叫就是历史上的大泽乡起义。 
古代器皿: 
酒器   
承尊器 禁:长方体,中空,有的上面平素,有的上面有椭圆口三,以承尊、卣之类的礼器,器身前后及左右均有繁缛纹饰或相应数目的长方孔。长方形的禁发现极少,除外流美国的一件,还有一件藏于天津历史博物馆,均为西周初年之器。河南春秋楚墓出土的铜禁,饰有镂空多层云纹,四周攀附12只虎,又以10只虎作为支足,是件罕见的国宝。 
调酒器 盉:用以调兑水与酒的浓淡。盉或兼用以温酒。陶盉出现得很早,河姆渡文化晚期遗址中,就有垂腹式陶盉出土。一般来说,较早的盉多封顶,后侧开小口,前有仰首管状流,袋足。 
盛酒器 001 尊:一般为侈口,高颈,鼓腹或筒腹,圈足。在礼器中的地位仅次于鼎。大汶口文化遗址一些为人注目的刻划符号,刻在大口尊上的。这种尊可能是用来酿酒的。商代以后的铜尊,,则为盛酒器。在郑州铭功路和黄陂盘龙城商代中期的遗址中,出土了我国目前已知最早的釉陶尊。这种釉陶尊为敞口、折肩、凹底。形制较特殊的鸟兽形尊,即尊的整体为一立体的鸟兽形状,有盖、有流,且盖、流处理极巧妙。尊是酒礼器的通名,氢有些礼器,常自铭为“尊彝”。 002 壶:一般为小口,有盖,长颈,圆腹,圈足,贯耳。用于盛酒,或兼盛水。壶的出现很早,新石器时代的磁山文化遗址已有陶壶出土。 003 罍:有高、扁两类,高者小敞口,短颈、广肩、削腹、圈足。口上有盖,肩有兽耳衔环,下腹前有鼻,鼻多作牛首形。扁者大口,广肩,圆鼓腹,高圈足,口亦有盖,肓有兽形耳,但常无环。罍为大型盛酒器,也用于盛水。罍流行商周,时间较短,战国虽有发现,数量不多。当罍衰之时,壶便盛行起来。 004 缶:敛口,短颈或无颈,广肩、圆腹、足平底,有盖及环耳或链耳。少数缶或为方形。初时陶制,后有铜制品,或充作礼器。缶主要见于春秋战国时期。 005 方彝:方口,方盖,方腹,或微鼓,方圈足。盖似四面坡的屋顶,盖上有柱钮或屋顶状钮。方彝出现于商代晚期,腹壁较直,商周之际则腹壁外鼓。殷墟妇好墓曾出土一件巨型两器联体的彝,名为偶方彝。方彝与觥及鸟兽形尊都是酒器中的豪华礼器。 006 卣:一般为小口,有盖,长颈,椭圆鼓腹,圈足,有提梁,挂于两肩。卣的体形近似扁壶。因卣为中等盛酒器,最高统治者常用盛着酒的卣赏赐给有功的贵族。河南信阳商代墓葬出土的铜卣中,保存了目前所知我国最早的酒。湖南湘潭出土的铜卣是目前所见最大的铜卣。 007 觥:椭口带流,有盖,椭圆腹或方腹,圈足或四足,盖多作兽形。去盖后,形似后世带流有把的漱口盂。觥主要为盛酒器。觥盛行于晚商及西周前期,西周后期消亡。 
温酒器 001 爵:口、颈浑一,口侈而狭长,前为流,后为尾。流的根部有两个立柱,柱顶圆帽。爵用于温酒的,所以其底或留有烟炱。晚期的爵,底烟少见,说明爵后来转向温酒与饮酒混用,甚或多用为饮酒器。目前发现最早的铜爵是偃师二里头遗址出土的,它是已发现的最早的青铜礼器。其形态与二里头的陶爵很近似,但制作规整,壁厚均匀。到西周晚期,爵渐渐消失,被实用、便利的杯子所代替。 002 角:与爵相似,但口上无柱,无流,两端皆如爵尾,呈锐长的角状。角为饮酒之器,它主要用于温酒。现今出土的角不多,它主要流行于商周。 
饮酒器 001 觚:大侈口,细腰,高圈足,饮酒之器。在商代以前即有陶觚。商代晚期的觚变为大侈口,腰细短。觚也有方形的。西周中期以后,觚和相关的某些酒器一起衰落了。 002 觯:侈口,短颈,鼓腹,圈足,或有盖,形似尊而小。多为椭圆形或圆形,个别有方形的。铜觯盛行于商及周初。 
烹饪器   
甗:分上下两部分,或分体,或浑体,两者结合的一种蒸食器。多为圆形、立耳,少数为方形。甗的主要用途是蒸饭,下部煮水,蒸气通过中间的孔将上部的米蒸熟。甗主要为日用器,亦兼作礼器,并与鼎、簋、盘等配合。 
鼎:一般为圆腹,立耳,三足,少数为方形,四足,鼎耳可以穿杠或搭钩。鼎原系人类创造的一种烹饪器,是用来煮肉的。目前见到的最早实物,有河北安磁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陶制钵形鼎,盆形鼎,其时代为公元前五六千年。奴隶社会鼎成为最重要的礼器,不同的鼎有不同的用场,从而形成了一套用鼎制度。鼎有三类:一是镬鼎,系用以煮牲及鱼,腊的大鼎。著名的司母戊鼎便是镬鼎的代表。第二类鼎是设食鼎,说曰正鼎,有的学者命名为升鼎,其主要功能用,是盛放镬鼎煮熟的肉食。第三类鼎是羞鼎,又称陪鼎。它是用牲及禽兽肉为主料制作而成的。镬肉及盛到正鼎内的肉是无滋味的,所以食用时还需要以羞鼎内的羞味调和裹汁。统治者地位越高,用鼎规格就越高。在鼎的形制方面,晚商周初大体近似。西周晚期至春秋,多为圆底、附耳、蹄足。晋国率先创制新款式的铜器。春秋晚期鼎式的多样化。战国中期以后,普遍兴用素面附耳鼎,直至秦汉。 
烹饪器: 001 鼎:一般为圆腹,立耳,三足,少数为方形,四足,鼎耳可以穿杠或搭钩。 鼎原系人类创造的一种烹饪器,是用来煮肉的。目前见到的最早实物,有河北安磁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陶制钵形鼎,盆形鼎,其时代为公元前五六千年。奴隶社会鼎成为最重要的礼器,不同的鼎有不同的用场,从而形成了一套用鼎制度。鼎有三类:一是镬鼎,系用以煮牲及鱼,腊的大鼎。著名的司母戊鼎便是镬鼎的代表。第二类鼎是设食鼎,说曰正鼎,有的学者命名为升鼎,其主要功能用,是盛放镬鼎煮熟的肉食。第三类鼎是羞鼎,又称陪鼎。它是用牲及禽兽肉为主料制作而成的。镬肉及盛到正鼎内的肉是无滋味的,所以食用时还需要以羞鼎内的羞味调和裹汁。统治者地位越高,用鼎规格就越高。在鼎的形制方面,晚商周初大体近似。西周晚期至春秋,多为圆底、附耳、蹄足。晋国率先创制新款式的铜器。春秋晚期鼎式的多样化。战国中期以后,普遍兴用素面附耳鼎,直至秦汉。 002 鬲:圆颈大口,三足与腹连为一体,称为袋足,或称款足。这种结构可增大受火面积,使食物速熟。足尖多成乳头状。主要用途是煮粥。在新石器时代,即已出现了陶鬲,或有柄、或有耳、或有盖。商周出现铜鬲,并逐渐进入了礼器行列。作为礼器的鬲,在使用时,与鼎有一定的组合关系。如2、4、6个鬲,每与5、7个鼎相配。8个鬲,每个9个鼎相想。 003 甗:分上下两部分,或分体,或浑体,两者结合的一种蒸食器。多为圆形、立耳,少数为方形。甗的主要用途是蒸饭,下部煮水,蒸气通过中间的孔将上部的米蒸熟。甗主要为日用器,亦兼作礼器,并与鼎、簋、盘等配合。 
设食器   
设食器 001 簋:圆形似碗,敞口、凹圜颈、圆腹、圈足。或无耳、或双耳、或三耳、或四耳,或带方座、或带支足。簋的主要用途是盛黍、稷、稻、梁等熟饭,相当于后世的大饭碗。大溪文化遗所出陶簋为剑口,带有原始特征。郑州二里风和黄陂盘龙城出土的铜簋,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铜簋。目前已知最大的铜簋是陕西扶风出土的周励王用的簋。 002 簠:侈口,长方形,由大小、纹饰相同的盖、身两部分组成。盖、身均为长方形的平顶和底,四面斜坡至於器口,有些器口外沿铸小兽或子母口,使盖、身吻合,并由此可分出盖、身。簠或无耳,或双耳。双耳者,即盖、身各铸双耳。器顶和底均有圈沿,在身则为圈足、其四角有短形短足。盖顶亦然。 簠的用途与簋同。 簠、簋同为盛食奉神之器,须整洁。簠出现于西周,盛行于西周中、晚期,终于战国。早期簠一般体卑足低,晚期簠则体隆足高。 003 敦:大口,圆腹,二环耳,三短足。盖与身多对称,合盖则成球形。敦的用途与簋相同,而且逐渐取代了簋的地位。敦兴于春秋,盛于战国。 004 豆:上为圆盘或碗形盘,高圈足,或高柄圈足。或有盖。豆本用以盛黍稷之类。 005 笾:似豆而盘平浅、沿直矮圈足。但笾也像豆一样,既有竹编,又有木制、陶制和铜制的多种。笾的用途是盛果脯之类的食品。 
水器 
水器: 001 鉴:大口,圆腹,口沿下有二或四个兽耳,平底。有的鉴作方形。鉴是盛冰鉴容之器。鉴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 002 盘:大口,直沿,浅腹,双耳或无耳。平底,圈足或三支足。个别的盘也有长方形的,还有盘带流。盘是 盥器,用时需与匜配合。 003 匜:椭圆形,敞口,长流,有四足、三足或无足。匜是盥手之注水器。 匜出现较晚,西周中期始见,春秋、战国时期盛行。
古代职官 
春秋官官制 
最高执政官--在各诸侯国,最高的统治者是各国国君,他们有的如楚、吴、越也间先后称过王。其下有总领百官、主持朝政之官,各国的名称不同,泛称“执政”。各国一般都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众卿,为朝廷的重要职官。司徒掌管民政、户籍;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土地及筑城等土木营建,所以有时也称司城、司工;司寇掌管诉讼刑狱等。 宫延内务官--内廷官员有主管公族事务及祭祀等事的宗伯、宗人;主管卜筮之事的眩人、卜士、巫;主管宫内音乐的乐官太师、舞师;主管国君财物的府人、廪人等等。宫内事务的大总管一般由仆大夫担任,宋国则称大尹。 春秋时期,中原各国的地方政权基本上实行国、野制。所谓国,是指国都及附近地区;野是国以外的远方农村。当时按照田、野的不同组织形式,分别设置各级官吏进行管理。 
辽金官制 
辽朝官制--北面官:设有北、南枢密院,有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等为其长官。北枢密院掌管全国军政,类似唐朝的兵部;南枢密院掌管铨选、丁赋等政。枢密院下还设北、南宰相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为正式官名)。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监、诸卫等官,多用来安置汉人的,但是并无实权。金朝官制--尚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不设中书、门下二省。尚书令为最高行政官长。元朝的中枢权力汇集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中书省总令朝政,枢密院为全国最高军事机构;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朝廷设有宣政院,专管宗教及吐蕃等少数民族事务。行中书省为地方最高一级的行政机构了。行省为路、府、州、县四级。 
明朝官制 
中央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后有“内阁”出现。内阁的权力主要体现在“票拟”上,即对各处上呈的秦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令,经皇帝批准后交六部办理。九卿指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朝安装设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为防备军权过分集中,废大都督府,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为其长官。五军都督府分别掌管京师及各地卫所的军队,虽统兵,便无调遣权。兵部掌管军官的任免、升调,发布军事政令,但不统领军队。军队的调遣权最终由皇帝掌握。明朝地方行政系统为省、府(州)、县三级制。 
秦汉官制 
一、中央的三公九卿等官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秦汉时的三公,主持国政,号称万石之官,是朝廷的中枢职官。实际上它们也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丞相:丞相是朝廷最高的行政长官。汉代丞相之下有丞相史若干,从事秘书工作,长史为其长。 太尉:《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尉是秦官,但在其它文献中尚未能得到证实。 西汉前期,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后来设置大司马,成为全国最高级的军事统帅。武帝死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头衔主持朝政,其职远不限于武事。东汉初又取消大司马,恢复了太尉的名字。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作为丞相之副,其职掌有二:一为掌管天下文书图籍、呈递公卿秦章,颁布皇帝诏令等,类似皇帝的机要秘书长;二是掌管朝廷内外监察,为全国最高的监察长官。 御史大夫之下有御史中丞,统领侍御史若干人,具体负责对朝廷百官的监察以及掌管国家收藏在兰台的图书档案;同时统管地方的监察长官刺史。 地方各郡有监御史,督察地方官员。 九卿: 九卿是指中央朝廷的九个重要官员和官署,它们是: 奉常:汉代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占卜祭祀等事,史官、博士等为其下属。 郎中令:为皇帝的侍从武官长,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等。郎是皇帝的侍人扈卫人员,有中郎、侍郎、郎中之分。太中大夫等及议郎为非武装人员,掌议论。 汉武帝时,郎中令改称光禄勋,职掌不变。又设期门郎、羽林郎,为皇帝微行出猎时的武装侍从。 卫尉:掌管各宫门的守卫,属官有仆射、公车司马令等。汉代,卫尉统领的军队称南军。 太仆:掌管皇帝的舆马,及军事用马的牧养。 廷尉:掌管刑罚讼狱,是全国的最高司法官。朝廷遇有大狱,皆由廷尉审理。 典客:掌管接待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事宜。汉武帝时,改称大鸿胪,掌管诸侯王、列侯及内附部族朝觐郊迎之事。 宗正:主管皇族宗室(包括公主)事务。属官有都司空,掌管对宗室犯罪之人的处置。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谷帛租赋。汉武帝时改称大司农。汉初,治粟内史仅掌农业仓廪,另有“大内”一官与之并行,掌管国家财政。改大司农后,大内为其属官,称都内,主管财货,掌国家的金库。 少府:掌管全国山海地泽之税,以供给皇帝私用,凡皇帝的衣食起居、医药供奉、器物制作等皆在其属下,因此是宫廷事务的总管。武帝以后,其职权日益缩小,但是其下属尚书署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则驻势不断提高,后来终于脱离少府,独立成尚书台,分曹治事(指分科办事)。 中央朝廷除了九卿,还有一些重要的高级官员,: 中尉:掌管京师地区的戍卫治安。汉武帝时改称执金吾,平时巡逻街市,皇帝出巡则为前导。 将作少府:主管宫室、宗庙、陵园的土木建筑工程。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 典属国:掌管归附的少数民族的事务。汉成帝时,典属国并入大鸿胪。 水衡都尉:汉武帝时设置,掌管上林苑及诸池航政。 地方官制 秦汉地方实行郡、县制。至东汉末年,形成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 秦朝的京师行政由内史掌管。内史位秩与列卿等同,也参议朝政。西汉武帝以后,京师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部分,分别由三官治理,称为三辅。三辅长官位同列卿,可参议朝政。 作为监察区划的州的长官刺史,逐渐具有了行政、军事大权,于是州便成为郡上一级的行政区划了。刺史也就成为集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一身的地方大员了。 郡是低于州一级的行政区划,其长官秦时称守或郡守,汉景帝以后改称太守。下有郡丞,为其佐助。郡尉,掌管一郡的军事甲卒,汉景帝以后改称都尉。 汉代与郡同级的还有诸侯王国。汉初的诸王国割据一方,有自己的军队,所置官署与中央朝廷一样。当时朝廷只向王国委派太傅(辅导诸王)和丞相(统率王国百官),御史大夫以下官员,都由诸王自己任命。 秦汉时,郡下辖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县,长官为县令;万户以下的设县长,均由朝廷任命。县的令、长之下设有县丞,为其佐助之官;又设县尉,掌管一县的甲方军事。 汉代区分官员乖及的服饰主要是冠和缓。 在秦汉,缓是区分官职高低的最明显的标志。秦汉的三公、九卿等高级官员,分别用金印此绶和银印青绶。 秦汉时职官的服装都是黑色。秦始皇自以为是得水德,色尚黑,于是官服也用黑色。汉承秦制,官服也用黑色。 
清朝官制 
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皇帝进讲等。顺治十五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皇帝的诏令,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雍正时,内阁大学士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军机处这个名词始于雍正十年,转达皇帝旨意、处置政务效率高。朝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简称藩台、藩司。清朝官员的服饰与过去有较大区别,官员的服色不分品级,只有皇子和特别赐允的亲王、郡王可用金黄色,百官袍服一般为石青色或绀(深青带红)色。清朝朝官员服饰的重要区别在于“顶子”和“补子”。顶子是指帽顶上的帽珠。不同品级的官员,所用帽珠的质料也不同。
宋朝官制 
宋朝的官制是以中央朝廷的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为其特征的。 宋代的枢密院是掌管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专管兵籍、虎符,有调动军队的权力,但须经皇帝批准。在宋代,一般把副宰相“参在政事”与枢密院的首脑称为“执政”,而把宰相和执政合称为“宰执”。后宋朝还高有翰林学士院,它不属于以宰相为首的中央行政系统而直属于皇帝。负责为皇帝草拟制造、国书等。 设立三司,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权力很大,地位仅次于二府。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的任用由皇帝直接掌管,宰相不得过问。宋朝最初是州、县两级地方官制,宋太宗以后发展为路、州、县三级制度。宋代最低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县,设县令为长官。州的长官是朝廷委派文职京官前来“知某州事”的,所以又简称知州。与州同级的还有府、军、监。路为后行政区划。 
隋唐官制 
隋唐时代是中国封建地主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职官制度三省六部制确立。 三师为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隋朝的三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 内史省,即过去的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专掌机密,草拟诏令,参议朝政。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掌管审查政令,内书令草拟的诏敕如有违失,门下省可以给予封驳退还。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尚书省是执行机构,统管全国的各项政务,职权范围很广,下辖吏、礼、兵、都官、度支、工等六部。六部长官为尚书,与尚书令及左右仆射合称“八座”。 三省之外,还有秘书省和内侍省。 秘书省掌管图书秘籍的收藏与整理,长官为秘书监。 内侍省是内廷的供给侍奉献机构,长官为内侍。 在朝廷,除了上述五省外,还有太常、光禄等“九寺”以及国子、将作等“五监”。 监察职官: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以治书侍御史为其副,属官有侍御史、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等。 司隶台掌京畿内外的巡察,长官为司隶大夫。属官有刺史14人,掌全国郡县的巡察。后废司隶台,改派京官以司隶头衔出使巡察。 随初袭用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地方官制后。改州、县二级官制,以州直接统县。是中央尚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权力很大,凡在其辖区之内的州县皆受其节制。 唐朝的三省六部体制:中央省所拟诏敕有失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 中书令二人为长官,重要的属官[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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