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2005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报名已经于10月16日拉开帷幕,与往年相比,一个最明显的变化是本次招考的最大亮点——特困考生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对经济上处于弱势群体的人性化关爱无疑是公务员招考的一大进步。但同时,在综观招考的种种条件限制乃至歧视性条件后,笔者疑惑顿生:还有多少歧视可以消除?
疑问一:中央国家机关只是北京人的机关?
本次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报考条件一栏里,几乎有80%以上的职位对“限北京市户口”做出了明确要求。这一莫名其妙的硬性要求让人不禁奇怪:究竟是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还是北京市政府招考公务员?这中央国家机关到底是全国人的机关还是北京人的机关?既然中央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的机关,凭什么就非得具有北京市户口的人才有资格报考?理由又是什么?法律依据又在哪里?
单单一纸“限北京市户口”的“出身门户”限定,就拒千千万万的北京以外的人才于千里之外,这种群体性的歧视,对受歧视的人才而言,是一种伤害;对整个国家的选贤纳良而言,更是一种莫大的损失。
疑问二:年龄多大才能当公仆?
这次招考设定的年龄限制可谓五花八门,看不出丝毫的科学依据,令人匪夷所思。大致的限制有30周岁以下、毕业不满3年、工作3年以上、2年以上工作经历等等。笔者曾经非常看好海关系统的某地海关的文秘一职,因为我已有4年的新闻及文字工作基础,自信在竞争中应有较大优势,甚至还曾煞有介事地找到了复习资料,后来不经意地发现了报考条件一栏里还有“社会在职人员要求毕业不满3年”一条,笔者不禁哑然失笑:古时像范进一样的耄耋老人都可以参加朝廷命官的选拔考试,而笔者这27岁的标准青年年龄竟然会因一年之差而抱憾考场之外,想来不禁有些心酸。
一些特殊的职位会对年龄有特殊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许多莫名其妙的年龄限制是没有必要甚至是毫无道理的。如果是年龄大了就不能当公仆,那么国家机关中现有的年龄大一点的人是否都该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疑问三:全日制学历外的其他学历不被承认?
此次招考还有一个变化,就是学历要求设置不断提高,许多职位明确提出了“硕士研究生”的额外规定;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许多职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更离谱的是有的还提出“应届生(全日制本科)”,这意味着为数达上百万的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将无缘此次考试,他们何尝不希望手持与全日制毕业证书一样受到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进行一次公平的较量?为什么连这样的机会都不给予他们?
在现实生活中,“自考生及成考生不如普通高校毕业生”这几乎已成一种约定俗成的“潜意识”。但是,政府部门对此类毕业生“另眼相待”,甚至漠视他们的平等权利,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自考生及成考生学历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效力”这是作为政府部门的教育部规定的,而现在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中又厚此薄彼,无疑是政府部门带头搞“歧视”。
疑问四:“单位”是个啥东西?
在此次招考《报名方式》的“注意事项”里有这么一栏: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公务员、担任国家公职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这一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无须经过任何人批准。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单位成员报考公务员,这意味着本人有可能离开原工作单位,私自决定报考有可能被单位领导认为不安心工作而另眼看待的危险,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要求经过单位批准,就存在不批准的情况,这在事实上就会侵犯公民政治这一权利的实现。退一步讲,“单位”是个什么东西?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位无所不包,严格控制和约束了单位成员的行为,同时也阻碍了人的自由发展。在今天,公务员报考需要单位批准显然不合时宜了,完全是没必要、没理由、不合理的。
疑问五:婚姻也是绊脚石?
可笑的是,一些部委列出的条件竟然有对婚否限制的。例如:“如已婚,其配偶为北京户口”、“未婚”。相信众多没能找到北京配偶的诸多已婚人才看后不禁要和笔者一样后悔了。这一荒唐的限定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配偶是否为北京户口与应聘者能否做好公务员工作有什么关系?结婚与否难道会影响公民作公务员的能力或资格,招来的“未婚”公务员难道以后就不结婚了?
笔者无意于吹毛求疵式的调侃,旨在呼吁此类事关国家“脸面”与众多民众权益的公开招考应当秉持公平分配资源这一原则,消除诸多不合适的歧视性规定,以使所有人都有追求其自身权益的公平机会。虽然我们常说,公务员是负责社会管理的精英人才,政府有理由组建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政府面对为数众多的应考者,它有挑选的权力,但这权力必须以合法、合理、保障政府和公众双方利益为基础,尤其是在当前就业歧视现状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做出表率,认真贯彻执行公开、公平的录用原则,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来挑选人才。
“舜发于畎亩之间,傅乐举于板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间,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溪,百里溪举于市”。这些曾经深刻在脑海里的范例对我们今天的国家公务员招考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