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记者任浩 通讯员李一丹
编者按
10年前的8月14日,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正式形成。10年来,我省公务员制度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完善,公共行政管理和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出现了许多新气象。我省在推行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全程培训等改革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得到国家人事部肯定。为此,本报记者采写了“公务员制度创新十年”一组报道,敬请关注。
10月16日,当省人事厅发布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拟公开招考7900名国家公务员的消息时,在汉大专院校的负责人并未感到特别惊奇。
而在10年前,这样的“好事”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张小鸣回忆说,那时大学毕业生进机关的机会,只有极少数人以“国家分配”的名义获得。
从统一分配到公开招考,这个悄无声息的转变背后,刻写着我国公务员制度诞生、完善和走向成熟的轨迹。
10年过去,国家公务员这个浸润着现代公共行政管理理念的称号,开始在全社会叫响。
认“卷子”不认“条子”
从1996年开始,湖北高校的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多了一个门路:进机关。只要是国家统招范围内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不论家庭出身和社会资源,都有机会通过考试竞争公务员岗位。
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答完类似脑筋急转弯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写几篇公文和背一些条法。这种简单却平等的竞争方式,在形式上终结了“以权力论贵贱”的历史,一些评论人士说,这是“卷子”代替“条子”。
对急于寻找工作的大学生来说,当公务员是一种不错的就业选择。1996年,我省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名公务员,报名者达200多人。
刘辉有幸成为公务员制度的受益人。他1989年大学毕业,在乡镇基层政府工作4年,1993年考入华中农业大学读硕士研究生。1996年初,在他即将面临第二次就业选择的时候,恰好赶上省里的公务员招考。
“我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学生,在省城武汉举目无亲,但很渴望能够成为一名省直机关的公务员。”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刘辉报了名,经过笔试、面试和考核,他以本专业第一名的综合成绩被省民政厅录用为公务员。
回顾7年来自己取得的成绩和获得的荣誉,刘辉百感交集。他说:“是公务员公开招考制度帮助我圆了公务员之梦,为我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
机会也向更多人敞开,我省实施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制度以来,择优录用了12197名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其中省直机关2077人。潜江市积玉口镇的郭友华等9位农民通过考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拥有了和城里人平等的机会”。
公开招考,为公民提供了一个“阳光赛潮;对公务员队伍来说,则意味着素质的提升。省人事厅的统计数据表明,全省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由1994年36.48%提高到现在的67.19%,其中本科以上已占18.82%。省直单位大专以上公务员占92.83%,其中本科以上占52.08%,研究生有529人。
对此,省人事厅厅长张兆本评价说:“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极大激发了有志于从事公共行政管理的人才的报考热情,不仅改变了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而且有效防止了机关进人上的不规范行为。”
要“制度化”更要“科学化”
有一组数字耐人寻味:2002年,我省招考154名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2349人报名,少数热门岗位的供需比例高达100∶1;2003年,我省与中央招考同步进行,8000多人报名,人数仅次于北京市;有关人士预计,2004年全国报考人数将突破1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