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的指导思想
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科目设置
本次招考分A、B两类进行考试。
(一)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英语和申论三科。
(二)报考B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知识、英语和专业知识三科。专业知识是否考试由招考单位商盛市(州)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其考试范围、时限由用人单位在报名时告知。
(三)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部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三、公共知识科目考试
(一)本科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潜能。
(二)本科考试的试卷结构为基础知识、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五个部分。
(三)本科考试的大体范围和内容为:
第一部分:公共基础知识
1、马克思主义理论
(1)马克思主义哲学
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
(2)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及主要内容。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
(3)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及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对外开放和外交战略。“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储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
2、法律
(1)法学基础理论
法的概念和特征。法律体系。我国的立法体制。法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种类。法的效力。法治的概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宪法
宪法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原则。国体的概念,我国的国体。政体的概念,我国的政体。公民的概念、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与主要特征。国家机构的概念。我国的国家机关体系、性质及主要职权。
(3)行政法
行政法的概念、内容、特征和作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成立与合法要件。行政许可的概念、分类及作用。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和种类。行政处罚的适用及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行政违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行政赔偿的概念、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行政复议的概念、基本原则与范围。
(4)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受案范围、管辖原则。行政诉讼原告、被告的概念、资格及其确定。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3、行政管理
行政的主体、客体。行政的范围。行政组织的特点及设立的原则。行政组织的结构。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公文的格式与撰写。电子政务的概念及电子政务的应用。
4、世贸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职能、组织结构、基本原则及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