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2003年录用考试笔试范围及题型
一、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考试目的:测查应考者的综合知识水平以及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范围:
(一)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2003年上半年国内国际重大时事;
(二)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三)法律:法学基础理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和民法一般常识;
(四)管理: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运用;
(五)人文与科技一般常识;
(六)申论: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者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
2、多项选择题;
3、判断题;
4、案例分析;
5、申论(案例分析和申论占卷面分60分)
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
考试目的:测查应考者从事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考试范围:语言理解能力、常识判断能力、演绎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
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
为适应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和省属监狱单位补员需要,经研究决定,2003年全省计划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中统一招考录用2383名人民警察,其中,公安机关计划录用2219名;森林公安机构计划录用67名;省属监狱单位计划录用9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构招考范围对象:
⑴2003年浙江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⑵浙江户籍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省属监狱单位招考范围对象:
浙江户籍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不含200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的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监狱司法事业,志愿到基层公安、监狱单位工作,遵纪守法。
⑵大专以上学历。
⑶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构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省属监狱单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⑷身体健康。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构的,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计算机、 法医、通信工程、财会审计、金融、法律、文秘、档案管理、临床医学、外语类、生化、光学图象等专业(职位)的,两眼裸视力可放宽到4.5;报考省属监狱单位的,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两眼矫正视力5.0以上。
⑸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构的,体能测评总分达到180分以上。
⑹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的办法和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省监狱管理局统一组织,各市、县(市、市、区)人事、公安、林业部门共同参与。采取考生自愿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