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
(一)今后,省直机关(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直各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内设机构正副处级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一般情况下,都应采取竞争上岗方式确定任职人眩
(二)竞争上岗工作一般在机关内部实施。
二、 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关内部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二)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晋升职务者,原则上还应具备党和国家规定的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
(三)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三、 程序和方法
实施竞争上岗,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公布职位。通过一定形式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二)公开报名。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每人一般只报一个职位,也可规定每人报两个职位,或只报名参加竞争职级,不报具体职位。每个职位竞争人数一般不得少于2人。
(三)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党组(党委)同意后公布结果。
(四)考试。
1、笔试。一般采取案例分析或申论的形式。如果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也可依照中组部《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要求组织标准化考试。
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为候选笔试命题人员。笔试当天,采取抽签或摇号的方式确定5—7名人员组成命题小组,立即入闱,在全封闭状态下命制笔试试题。一般情况下,命题和考试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
笔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采取案例分析或申论形式进行笔试时,可不组织判卷评分;进行标准化考试时,由命题小组判卷评分,成绩张榜公布。
2、面试。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主持,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单位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为竞争者所在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旁听。
面试分成两部分:一是由竞争者本人述职,时间一般为10分钟;二是接受问询,参加旁听人员可自由发问,也可采取递条子的方式,由主持人选择一定数量的问题发问。接受问询时间一般为20分钟。
进行小规模竞争上岗(竞争职位和参与竞争人数较少)时,笔试、面试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简化。
(五)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与面试旁听相同。采取案例分析或申论形式进行笔试的,将试题参考答案和竞争者答卷复印发参加测评人员;采取标准化考试形式进行笔试的,将成绩单发参加测评人员。参加测评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和竞争者的一贯表现,按照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决策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廉洁自律、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七个评价要素,对竞争者做出综合评价(《民主测评表样》附后)。组织(人事)部门算出竞争者的民主测评得分(计分方法附后),并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