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院党组决定,省法院机关部分处级领导职位在全省法院系统(含省法院机关)实行公开选拔。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优化处级领导干部结构,促进和加强省法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公开选拔坚持党管干部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拟选拔的职位 正处级职位(1名):执行局副局长。
副处级职位(7名):
立案庭副庭长;
刑二庭副庭长;
民二庭副庭长;
审监庭副庭长;
宣教处副处长;
法官学院副院长;
服务中心副主任。
三、选拔的资格条件 1、现任正处级干部和任职满2年的副处级干部,可报考正处级职位;现任副处级干部和任职满3年的正科级干部,可报考副处级职位。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审判部门职位要有审判职务。
4、正处级职位年龄不超过45岁,副处级职位年龄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2003年5月31日为线)。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四、基本程序和实施步骤 (一)公布职位。 向社会和全省法院系统公布公选职位、资格条件、方法步骤。 (二)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公开选拔报名表》,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中院汇总报省法院政治部(省法院机关人员直接送交政治部)。 (三)确认资格。 省法院政治部依据选拔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不开考,其报考人员由组织征得本人同意,可改报其他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名单在省法院机关公布,并通知所在单位及本人。 (四)笔试。 统一参加全省联合公选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占总成绩的30%.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取前6名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对外公布,其他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五)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专业素质。每一职位或若干职位设一个面试评委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每位评委根据应试者的面试综合表现情况独立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应试者面试的得分。 每个职位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对外公布。 (六)组织考察。 由政治部组织若干个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特别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采取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组织鉴定、查阅档案和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院党组听取考察组汇报后,各党组成员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察对象的考察分。考察分占总成绩的40%。 (七)确定人眩 政治部综合、公布考察对象总成绩,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提出各职位建议人选,提交院党组研究决定。如个别职位的考察对象中无适合人选,该职位空缺。 (八)任前公示。 拟任职人选在省法院和所在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未能通过公示的,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个别职位没有替补或合适替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九)调动和任命。 按程序办理调动及有关任职手续。 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这次公开选拔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抽调政治素质好,熟悉干部工作,公道正派的干部成立公开选拔办公室。各中院和基层院要做好思想发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精心组织。这次在全省法院系统内进行公开选拔,并纳入省联合公选的计划,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这次公开选拔顺利进行。
3、严格监督。公布公选办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对公开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4、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行为。要做好考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OO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