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招考简章,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而未被录用的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者除外),其笔试成绩一年内(2003年10月31日前)有效。按此规定,未被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存在一年内有效的问题。
关于考生报考职位服从调剂的问题
济南市允许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报考职位是否服从组织调剂意见,是让考生表明自己的态度,但准考证发放之后,报考职位就不能随意调整。只能严格按简章规定进行。每个考生按招考部门和职位报名,就必须严格按报考的职位进行考试考核,确定考核录用人员名单,绝不能随意变更考生的报考职位。
据悉,按照简章规定,济南市招考录用工作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如各级机关需要补充少数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时,考生服从组织调剂的,可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从中择优向用人单位推荐。然后按规定的面试、考核、体检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