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和《2004年上海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考试录用工作实施方案》,为了便于考生参加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的复习,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2004年上海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录用考试专业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经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审定通过。
本大纲
依据行业特点和职位专业要求确定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和重点,主要测试拟进入相关职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文秘、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五大类。 专业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专业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选择相应的考试大纲进行考前准备。
《政法》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历史发展、法系、法治和法治国家。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则、法律的渊源、法律的分类、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监督。
第二部分 宪法
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中国的基本制度: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中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构。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主体和管辖、行政复议的范围。
五.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和渊源、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刑罚的适用和执行。
七.几种重要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五部分 民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消民事行为及其后果、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四.民事权利:物权、所有权、相邻权,债权、人身权。
五.民事责任: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