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国人厅发[2005]105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国税人函[2005]204号)的规定,现就我省国税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笔试
根据我省国税系统实际,不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
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划定的笔试分数线,凡报考我局系统职位,笔试总分达到或超过104.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达到或超过54.5分的考生,分以下两类情况参加面试:
1、依据笔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志愿与各职位拟录计划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的参加面试考生(共192名,名单见附件一)。各职位面试分数线见附件二。
2、笔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未进入附件一名单的考生可以作为递补人员自愿参加面试(共132名,原始志愿不服从调剂的除外,名单见附件三)。
(二)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
3月7-1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面试地点:陕西省税务培训中心(西安市电子一路251号)。
(四)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自然淘汰。考生面试成绩于3月12日在陕西省国税局网站和陕西省税务培训中心门前张榜公布。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及调剂改报志愿
凡附件一所列参加面试的考生,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与本职位拟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报考陕西国税局的未入闱考生(原始志愿不服从调剂的除外)和附件三所列参加面试的考生,我局将于3月13日下午14:30在陕西省国税局3楼4号会议室组织进行现场调剂(可调剂的空缺职位与招录计划见附件四)。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已被调剂其他职位的除外)。
考生空腹(前一天不要喝酒、减少疲劳),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主证和身份证,于3月14日上午8:00到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门前集合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四、考核
重点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试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已被调剂其他职位的除外)。
五、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6日下午14:30到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报到并参加考前会议。报到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背后用铅笔注名本人姓名)。
2、我局公布报考事项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进行。凡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录用。未按规定参加调剂改报志愿的考生,视为不愿意调剂改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