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国人厅〔2005〕105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国税人函〔2005〕204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度招录公务员复试工作定于2006年2月15日至2月17日进行(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整个录用工作将于2006年5月中旬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分数线
经人事部批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4.5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为54.5分)。凡达到合格线且成绩位于所报考职位前三名者均可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2.人员调剂
入围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不进行调剂,按实际入围人数面试。空缺职位也不进行调剂。
3.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电话与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 面试时间:2月15至17日。2月14日到福建省国税局人事处报到。面试地点:福州。
2.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3)公共科目准考证;
(4)毕业证书(社会在职人员);
(5)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6)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3.面试时间为2月15日-17日。
三、专业科目笔试、面试
(一)专业科目笔试
本次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三)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的次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月2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按职位公布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1:1的比例,以总成绩高低严格依次确定体检范围人员,对考生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06年2月18日。
3.体检为一次性体检,无特殊情况不进行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二)考察
1.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生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的考察。
2.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06年3月上旬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
五、公示审批
经考核、体检合格,将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名单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要求举报者必须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