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2005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此次计划共招录40人。具体如下表:
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录用计划表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1、符合中组部、人事部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为国家统一分配的学生,不包括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社会在职人员要求有一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北京市户口;
4、较高的英语(相当于国家六级)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5、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6、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2004年10月16日--26日,报考人员登录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报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名人员有关信息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后,在网上确认报名人员的应考资格,报考者可在人事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查询时间为2004年10月18-28日。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由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关于公共科目的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在人事部网站刊登(www.mop.gov.cn)。
对于笔试合格的考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注意事项
1、报考我委的考生仔细阅读招录的职位及要求,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请按照职位要求规范填写专业名称,具体可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1997年)颁布的专业目录(http://202.205.177.129/moe-dept/xueweiban/py_zyml.htm);对于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填写。
3、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详实地填写本人的报名材料。联系电话请留手机号码或常用固定电话。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通过英语六级的时间和成绩(或其它相当于六级水平的考试证明,如托福、GRE成绩),未注明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社会在职人员请详实地填写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及行政关系所在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其身份、工作年限、户口所在地,未按要求填写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4、有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录工作信息可查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
5、本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为:(010)6850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