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官短缺问题
最高检提出突破困境八大措施 西部及贫困地区经济欠发达、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福利待遇偏低,以及政策措施不配套、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因素,造成其法官、检察官后备人才队伍严重不足,由此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和委员们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西部及贫困地区的基层检察院人才短缺问题,一直是困扰检察工作与队伍建设协调发展的‘瓶颈’问题,要充分认识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在今天召开的全国省级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座谈会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紧落实中组部、中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9日下达的《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张耕在会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八项措施:严格退休制度、加大人才对口支援力度、大力开展选调生工作、进一步改进招录方法、建立检察官调剂使用制度、进一步深化“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尽快启动公开选拔检察官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张耕强调说,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调解、抓协调、抓落实,要有一股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的劲头,要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途径、新办法,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队伍的结构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增强。(记者杜萌)
●检察日报-正义网:
八项举措推进队伍建设 要严格执行检察官退休制度,不得强行要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检察官提前离岗或退休,对于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可以改任同一职务层次的检察员,充实到办案一线;
要加大人才对口支援力度,各级检察机关要继续坚持实施人才对口支援制度,勇于创新,不断完善;
要大力开展选调生工作,选调优秀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力争在今后3至5年内,每个西部省(区、市)检察系统每年招录不少于20名选调生充实基层检察院;
要进一步改进招录方法,针对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报考生源有限,有的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状况,可以制定特殊政策,组织录用考试;
要建立检察官调剂使用制度;
要进一步深化“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
要尽快启动公开选拔检察官工作;
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挖掘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院内部潜力。
多头并举,破解短缺难题
检察官将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 为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官短缺现象,高检院将商有关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对检察官实行统一调剂使用。
高检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要对基层检察官短缺情况进行定期调查,对检察官数量不足已经影响办案的基层院情况,盛地两级检察院每半年要向上一级检察院报告一次,由省级检察院商请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本省(区、市)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对西部地区经自行调剂仍不能满足基本需要的,由高检院商有关方面在全国范围内调剂。调剂使用的检察官,工作时间为1至2年,可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适当给予办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