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加快建设高素质的选调生干部队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确定,2005年继续面向全国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调的范围和数量
在选调范围上,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凡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05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归国应届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全省计划选调1000名,其中,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要占一定比例。具体选调数量及专业附后。
二、选调的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院系以上奖学金,取得国家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报考法、检系统的法律专业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国重点院校的本科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毕业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4、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生30周岁以下,博士生35周岁以下。报考共青团系统的,本科生24周岁以下,研究生28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其中,报考公检法系统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检察官、法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的程序
1、推荐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本人到所报考的市或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团省委报名。不接收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报名;未经学校推荐的,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各市和各系统不能兼报,各系统的报考志愿要具体到市。报名时间为1月10日至16日。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填写好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可在大众网、山东人才网下载)一式两份;(2)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不能用自荐材料代替;(3)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不含报名登记表上应贴的照片);(4)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奖学金证书、三好学生证书、学校签发的学习成绩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两份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各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选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统一印制准考证。各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有关部门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于考前5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报考市或省直有关部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其中报考济南以外各市的省外高校的外省籍考生,于考前2日内直接到省选调生工作办公室领龋
3、统一笔试。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于3月6日在济南市统一组织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半天,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标明。考试内容:一是综合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公共管理知识、时事政治等;二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三是申论。硕士、博士研究生单独命题,单独划线,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将于3月中旬在山东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