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公开选拔31名副厅级领导干部的消息和《公告》在湖北日报刊发后,不少读者来信、来电询问有关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省委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问: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与以前相比,有哪些特点?
答:我省自1996年以来,先后两次公开选拔了47名副厅级领导干部。这次公开选拔与以往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这次公开选拔是在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进行的,表明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整体上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决心。二是这次公开选拔工作是在中央颁布《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之后,我省所进行的第一次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既吸收借鉴了前几次工作实践的经验,又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组织实施,整个选拔工作将更加规范、严格,以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这次公开选拔共分9个步骤进行。除了对公开选拔的对象、条件、程序和每个阶段的工作及录取对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外,在确定考察对象后,还将考察对象的情况向社会公示。考察前,向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中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公开选拔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监督电话:12380)。三是这次确定了31个副厅级领导职位,是我省历次公选中数量最多的一次。其中,有8个女干部职位。四是针对这次公选的职位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采取先定岗、后选人和定岗择人的办法,有利于增强公开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人才使用的准确性,做到才位相称、人岗相适。
问:在报名对象和基本条件的把握上,还有些什么具体要求?
答:在报名对象的把握上,按照《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告》规定,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正副县处级以上职务并达到任职年限及有关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以报名。
对报名对象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的掌握,第一,年龄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第二,任正副县处级职务时间按《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计算。第三,现任正副县处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地方任正副县处级职务的时间,可与在部队担任副团职以上职务的时间相加合并计算(仅限于此次公开选拔时掌握)。第四,报考人员的学历以组织人事部门所认定的为准,报名时必须出具学历证明复印件。第五,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县、乡党政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包括下派两年及两年以上的。第六,报名对象近3年年度考核应是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报名对象所在单位没有进行过年度考核的,可以不作要求。第七,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一定期限的,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问:这次参加公开选拔的企事业单位干部级别如何确定?
答:经市州以上党委和政府认定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副县处级职务并达到任职年限要求的人员,这次均可以参加报名。具体如下:(1)省委、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党委协助管理的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机关中层干部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中:中国三峡开发总公司、东风汽车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长江航运集团公司、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等5个单位报名范围适当放宽,即:二级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2)省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省属企业中层干部及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省直有关厅局直属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过去曾比照厅级级别管理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3)市州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4)下放给市州县管理的原中央和省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5)经上级明确为副厅级以上规格的大专院校的中层干部;(6)未经上级明确规格的大专院校领导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