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996年、2001年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后,我省今年再次拿出31个省直厅局副厅级职位面向全省选才。
报名从2日开始到14日结束。整个选拔工作计划到10月底结束。
我省昨日就此次公开选拔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宋育英在会上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她强调,要通过公开选拔,把年纪较轻、知识层次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及时选拔进地厅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为我省推进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这次公开选拔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确保选人用人质量。在确定人选时,必须按照规定的职位要求,严格测试、深入考察、慎重选择、宁缺毋滥,决不降格以求。对大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的干部,即使考试过了关,也不能任用。
据介绍,此次选拔更注重能力和实绩。考试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测试,面试采取演讲答辩形式,主要测试报考对象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与素质。
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告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职数(一)公开选拔女干部的职位(8个):1、省监察厅副厅长1名;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1名;3、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1名;4、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5、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6、省统计局副局长1名;7、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8、省妇联副主席1名。(二)公开选拔年轻干部的职位(男女不限,23个):
1、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2、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3、省财政厅副厅长1名;4、省人事厅副厅长1名;5、省建设厅副厅长1名;6、省交通厅副厅长1名;7、省水利厅副厅长1名;8、省农业厅副厅长1名;9、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1名;10、省商务厅副厅长1名;11、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12、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1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1名;14、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1名;15、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1名;16、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名;17、省委党校副校长1名;18、省委省政府台办副主任1名;19、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名;20、省信访局副局长1名;21、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名;22、省总工会副主席1名;23、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1名。二、公开选拔的对象、报考条件与资格(一)公开选拔的对象: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适合从事行政管理和领导工作的人员。(二)报考条件与资格:副厅级领导职务的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现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且任职1年以上(2004年8月31日前任职),或任副县处级职务且任职4年以上(任正副县处级职务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即2001年8月31日前任职)。其中:属于地厅级后备干部的,其任职时间可适当放宽(任副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博士学位和相应研究生学历或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以及报考团省委副书记职位的,可放宽为现任副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且任职2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限招中共党员职位的,其报考人员应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5年以上党龄(2000年8月31日以前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