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委《关于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区委决定,就2个正处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区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岗职位
韩村河镇镇长
张坊镇镇长
二、报名条件及资格
1、房山区机关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处级或相当处级人员。
2、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的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决策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工作有实绩;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依法办事,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注意团结同志,为人正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
3、现任正处级职务,或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2003年9月1日以前任职),或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不满2年,但任实职时间与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时间之和满5年(2000年9月1日以前任职);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0年8月31日后出生者),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即1965年8月31日后出生者)。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工作步骤
1、公开报名。公开报名分为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形式。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能力素质测评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5:1的比例,从高至低选取10名同志参加能力素质测评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参考能力素质测评结果,确定考察人选顺序。
4、组织考察。考察人选与竞争职位比例一般为3:1。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抽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其他单位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同志组成考察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及选拔职位要求,采取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结束时,在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5、决定任用。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考察组提出拟任用人选意见,区委研究原则同意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提请人代会讨论、选举。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5年9月17日~18日,每天8:00~18:0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724房间
3、报名简章:可在报名地点索榷北京市房山区2005年正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简章》和《竞争上岗推荐表》、《竞争上岗报名表》,也可以登录房山区委组织部网站(zzb.bjfsh.gov.cn)进行查询下载。
4、报名方式:主要分为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形式。
⑴组织推荐:由组织推荐报名的,可由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填写《竞争上岗推荐表》,经本人同意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⑵群众举荐:由群众举荐报名的,举荐人要填写《竞争上岗推荐表》,经本人同意后,由举荐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⑶个人自荐:报名者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综合测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监督电话
区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89350462
附1:北京市房山区正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推荐表
附2:北京市房山区正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