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析2000年以来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申论考试试卷之前,我们先从总体上谈一谈完成申论的一些方法和要求。
第一节概括部分
从2000年以来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申论考试试题来看,要求概括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概括主要问题。2000年试题即属于这种类型,题目要求考生概括出所给材料反映的关于污染带来的主要问题。
(2)概括主要内容。2001年试题即属于这种类型,题目要求考生概括出所给材料关于PPA风波这一事件的主要内容。
(3)概括主要后果。2002年试题即属于这种类型,题目要求考生概括出所给材料反映的网络带给社会生活的影响——也就是后果,当然包括正反两个方面的后果。
之所以要做出这三种基本划分,是因为三者之间的确有所不同,而且是本质性的区别。概括内容,相对而言较为简单,大致相当于中学语文中的归纳中心思想,或者写论文时的小结或内容提要,较为中性;概括问题,则不是简单地归纳材料中的基本内容,而是在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提炼出材料反映的主要问题。换句话说,材料可能介绍了某一事件或情况的背景、原因等多种因素,但要求归纳的是其中的问题——是问题而不是内容,它涵盖的可能是局部的而不是全部的内容,因此,概括问题就带着一定的倾向性,而且是负面的倾向性;概括后果,又与前两者有所不同。如果说概括内容要求的是对材料所反映事实的客观归纳,概括问题则是对材料所反映事实所存在矛盾的负面的归纳,概括后果则是对材料所反映事实所存在矛盾的正负两方面的归纳。
三者的要求不同,概括内容的要求是客观、全面;概括问题的要求是准确、突出;概括后果的要求是辩证、一分为二。考生必须仔细掌握它们的差别,在考试中严格按照要求答题。
有一个比较可靠的办法,就是既概括内容又概括问题,这样做能够保证得到基本的及格分数,但却难以得到高分。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2003、2004年申论考试并没有直接要求概括内容,但是后面的两个部分,尤其是提出对策部分,离开概括是不可能完成的,只有在概括材料中所反映的各种类型安全事故之后,才可能准确、全面地提出相应的政策方案。
第二节提出方案部分
提出方案有两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针对性,不要漫无边际,夸夸其谈,以为能靠知识点取胜;二是可操作性,有些措施是具有针对性的,但在现实条件下不具备实践的可能,则对策就没有价值。
考生应尽可能在自己的知识范围内,寻找合适的对策,同时,又不能偏于某一方面的知识,如法律,或海关税收。始终要有清醒的身份意识:即政府公务员。所提的一切对策,都要从给定的基本身份出发,要符合身份的要求。下面对此稍微展开说明一下。
例如,如果给定你的身份是法院工作人员,那么,你就不必在你的方案中提出解决环境保护的问题或者九年义务教育的问题,因为法院的基本职责就是判决和调解,环保之类的职能已经超出法院的范围;如果给定你的身份是海关调查人员,那么,你的方案就要围绕海关的基本业务展开,如调查、查处、征收关税等。在近几年中,曾出现过让考生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设计方案的试题,这是一种最为宽泛的身份要求,给考生提供了较大的发挥余地,考生大可以把自己能够想到的相关对策仔细分析一下,可以畅所欲言,当然也需要实事求是。
第三节申论作文部分
申论作文的基本要求与一般议论文的作文要求大致相同,主要是:①结构明晰;②立意清楚;③语言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