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课 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目标
一、认知目标
识记:
1、正当防卫的含义。
2、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能。
3、我国三个诉论法律的名称。
理解:
1、用事实表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2、用事例表明,青少年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3、列举事例和有关资料表明,公民依法行使揭发检举权的重大作用。
运用:
通过走访,参观或其他活动,了解诉讼和审判的基本程序。
(一)能力目标
认识揭发检举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培养揭发违法犯罪、检举犯罪嫌疑人的能力。
初步培养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觉悟目标
懂得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既是公民的义务,又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增强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意识。
懂得受到不法侵害忍气吞声或采用非法手段进行报复是错误的。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教学重点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框题内容。
2、控告检举违法犯罪。
3、“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
1、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