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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设想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改革的主要思路:一是充分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彻底进行脱钩改制,明确事务所的企业性质,使其成为独立法人,独立办所。二是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大力发展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和股份制会计师事务所。例如,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在运作机制上具有超然独立性,且由于合伙人之间因负连带责任而相互牵制,有利于事务所的发展,再者由于其组织形式既可采用有限责任制,又可采用无限责任制,其组织形式灵活,在无限责任制下可有效地防止疑惑事件的发生。三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集团型会计师事务所。一则进行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规模优势;二则提高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竞争能力;三则有利于提高单个审计资源的效率和工作质量。从全国1997年有的67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析,普遍存在人员少、规模小、水平低、质量差的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发展集团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发展中关停并转一批不合格的事务所,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对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1997年8月开始的会计师全行业“二清四查”(清人员、清机构、查工作质量、查职业道德、查会计账目、查涉外会计公司)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四是解决好会计师事务所归谁管理的问题。朱基总理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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