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损失准备与呆账准备的差异分析_会计研究论文 |
|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发布时间:2006-9-14 23:29:31 论文发布人:chjhdl4546dgd |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对贷款业务的内容作了重大改革:全面推行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将不良贷款从原来的“两呆一逾”贷款改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规范了抵债资产取得和处理的会计处理;明确了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核销及报表列示等内容。这些变化充分体现了稳健性原则,有利于增强金融企业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作为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新制度用贷款损失准备取代了原来的贷款呆账准备,两者实质上存在诸多差异。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以便正确理解和运用新制度。
一、计提范围不同
贷款损失准备或呆账准备是商业银行从事贷款业务过程中,对预计不能收回的贷款进行补偿的专项基金。金融企业应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并对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是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是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不仅包括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无担保贷款,而且包括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如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信用证垫款等)、进出口押汇、拆放资金等。此外,对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也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而贷款呆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不包括抵押贷款和拆出资金等项目。
二、计提比例不同
贷款呆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年末贷款余额的1%(从1998年起)。而新制度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只作了原则性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提出了计提专项准备的参考比例: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同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别国的经验,对次级类贷款和可疑类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可根据贷款损失的程度上下浮动20%,使贷款损失准备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每一类贷款的具体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表1即反映了这一政策的灵活性。
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家、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计提比例。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表1 我国四家上市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 ┌──────┬────┬───────┬───────┬───────┐ │ │ │ 正常 │ 关注 │ 次级 │ │ │ ├───┬───┼───┬───┼───┬───┤ │ │ │ 中报 │ 年报 │ 中报 │年报 │ 中报 │年报 │ ├──────┼────┼───┼───┼───┼───┼───┼───┤ │中国民生银行│2001年度│ 0 │ 1% │ 0 │ 5% │ 2% │25% │ │ ├────┼───┼───┼───┼───┼───┼───┤ │ │2002年度│ 1% │ │ 5% │ │ 25% │ │ ├──────┼────┼───┼───┼───┼───┼───┼───┤ │ 上海浦东 │2001年度│ 0 │ 1% │ 1% │ 2% │ 2% │35% │ │ 发展银行 ├────┼───┼───┼───┼───┼───┼───┤ │ │2002年度│ 1% │ │ 2% │ │ 35% │ │ ├──────┼────┼───┼───┼───┼───┼───┼───┤ │深圳发展银行│2001年度│ 0 │ 1% │ 0 │ 2% │ 2% │25% │ │ ├────┼───┼───┼───┼───┼───┼───┤ │ │2002年度│ 1% │ │ 2% │ │ 25% │ │ ├──────┼────┼───┼───┼───┼───┼───┼───┤ │ 招商银行 │2001年度│ ① │ 2% │ │ 2% │ │35% │ │ ├────┼───┼───┼───┼───┼───┼───┤ │ │2002年度│ ② │ │ 2% │ │ 35% │ │ └──────┴────┴───┴───┴───┴───┴───┴───┘ ┌──────┬────┬─────┬───────┐ │ │ │ 可疑 │ 损失 │ │ │ ├──┬──┼───┬───┤ │ │ │中报│年报│ 中报 │年报 │ ├──────┼────┼──┼──┼───┼───┤ │中国民生银行│2001年度│ 35%│50% │ 100% │ 100% │ │ ├────┼──┼──┼───┼───┤ │ │2002年度│ 50%│ │ 100% │ │ ├──────┼────┼──┼──┼───┼───┤ │ 上海浦东 │2001年度│ 35%│70% │ 100% │ 100% │ │ 发展银行 ├────┼──┼──┼───┼───┤ │ │2002年度│ 70%│ │ 100% │ │ ├──────┼────┼──┼──┼───┼───┤ │深圳发展银行│2001年度│ 20%│50% │ 100% │ 100% │ │ ├────┼──┼──┼───┼───┤ │ │2002年度│ 50%│ │ 100% │ │ ├──────┼────┼──┼──┼───┼───┤ │ 招商银行 │2001年度│ │65% │ │ 100% │ │ ├────┼──┼──┼───┼───┤
|
|
|
|
|
|
| ∷相关论文评论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查看发表评论...] | |
|
|
| |
站内广告 |
| |
|
站内搜索 |
| |
栏目导航 |
| |
|
|
本月热门 |
| |
|
|
本日热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