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界的传家宝,我们没有必要妄自菲薄,现阶段不需要也不可能对其全盘否定,相反有必要继承、修正和发展。目前可以考虑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统一会计制度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在统一会计制度下留有“ 接口”,在一个统一的、可比的会计报表体系下,一方面真正实行会计制度统驭所有企业,另一方面便于不同行业根据各自的特点进行规范内的会计处理,形成一个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制度。
四、会计管理体制
会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内管理或影响会计的机构与组织;二是会计规范体系的形式与约束方式。中国对会计实施影响的机构与组织包括三个方面:立法机构即人民代表大会;政府,主要是财政机关、审计机关和税务机关;会计职业团体,包括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一些地方性或行业性会计团体组织。
我们认为,对会计这样一种具有极强的社会经济功能的工作来讲,基本管理权利留在国家是应该的。会计管理体制应该坚持以财政部门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并做到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并用。我国目前的会计管理体制的主体是可行的,但还有一些方面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改革:第一,伴随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工作仍应进一步简化。第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会计专业团体组织参谋和咨询的作用。第三,建立健全会计自律性组织。包括执业会计师的自律性组织和会计人员的自律性组织。在美国, 会计自律性组织对于引导和约束协会成员的从业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还应该参照国外的经验,另外组建几个自律性组织,以便配合财政部门作好全社会的会计管理工作。
我国会计人员主要由政府部门实施管理和监督, 包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确认和任免、业务等级核定、工作职权的赋予,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确认、执业的规则及程序、权限的确定和争议的裁定等。基本的管理依据是《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应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总会计师条例》等。
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也应进行改革。改革的重点,一是将企业会计与财务管理职能加以分离,企业单位自己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会计工作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安排;二是对于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或国家控股的企业,大力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或会计经理委派制以及会计总监制度,对于中小型民营企业,指定会计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或实行集中做账制度,以减少会计信息虚假和抽逃国家税收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大会计法律条款制定的力度,特别是实施细则的制定,加强其可实施性或可操作性;四是重视企业管理会计人员的培养,满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管理型的会计。
五、会计监督
会计运行虽是一种企业行为,但它还在许多方面产生出一种社会效果,因此,必须加以合理有效的监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会计监督应是全过程的、多角度的。所谓全过程,就是指不仅要进行事后监督,而且要重视事前和事中监督。多角度是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并重,以外部监督为主,但多角度监督不是多头监督,它与多头监督有着本质区别,外部监督中应当以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为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政府行政体制、企业组织与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监督体系总的指导思想是强化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适当降低行政监督的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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