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调整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少数消费品如:烟、酒、化妆品等征收的一道税,主要是保证财政收入,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是调节经济的杠杆之一。为支持我国企业参与经济竞争,要考虑对一些消费品的税收政策作适当调整。例如:(1)对原来属于奢侈品,现在已经属于大众消费品的产品,要降低消费品税率或从消费品的征税范围中剔除;(2)为规范市场行为,对钻石等产品,将生产环节交纳消费税后移到零售环节;(3)对一些新出现的奢侈品和高消费行为开征消费税;(4)对环保汽车减免消费税,相反对环境危害较大的产品可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三是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1991年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中,我们合并了外资企业所得税,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随着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合并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的时机已经成熟,也越来越变得迫切和必要。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具体内容包括:(1)适当降低税率。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都是33%,但实际外资企业税负约为10%,内资企业税负约为22%.按照OECD的统计,世界各国公司所得税率平均30%左右,我国周边国家或地区公司所得税多数低于30%,适当降低税率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2)统一计税标准。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差别很多,计税标准也大不一样。总体上看,表现为内资企业所得税扣除不充分,不能达到据实列支。应该按照持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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