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策和建议
1、健全国库有关法制法规。
目前我国国库法规制度还不健全,尽快立法建制,强化国库工作的法律约束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建议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赋予国库必要的管理权利。而且很有必要按照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新要求以及国库监管工作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情况,制定《国家金库法》,并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有关重要业务的具体规定,使国库监管走上法制化轨道。要进一步督导财政、税务等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祛》等法律、法规办事,整治和禁绝当前财政资金“空转”、“买税卖税”等不良现象。
2、建立独立的国库会计核算体系。
鉴于国库会计具有独立性、双重性和特殊性,有必要建立独立的国库会计核算体系,使国库资金划拨由现行的曲线型变为直线型,消除金库划拨中的中间环节,实现国库资金的高效率运作。为实现这一目标,应当制定一套完善的国库会计核算制度和联行制度,并且国库要作为人民银行系统的一个联行单位,自行编制密押,自成国库联行体系。同时,给每个分支机构规定一个同城票据交换号码,直接参加本地的同城票据交换,从而减少中转环节,节省划拨时间,疏通划拨渠道,加快国库资金的入库和下拨速度,有效遏制税款的延压和占用。
3、实行财税库横向联网。
税款积压的原因很多,但最关键的是管理体制上的征收与缴库职能一体化。治本之策只能是实现两个突破,即突破税款顺序流转的做法,突破税款结算的商业银行票据结算网络为依托的思维定势,推行“两个分离”,即票据传递与资金运动分离(票款分离),征收与缴款分离(征缴分离)。运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手段,按照效益财政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款入库成本,构筑具有系统性、超前性的税款直达国库模式。为此,实现财、税、库计算机横向联网,以简化入库手续和程序,降低财、税、库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税款入库速度,保证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尽可能杜绝压税现象的发生。同时,人民银行应加大对经收处延压税款的检查处罚力度。
4、构筑国库“核算监管型”模式。
应增强国库队伍力量,改善国库干部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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