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期限设计。目前我国的凭证式国债发行期全部为二年、三年和五年,与资本市场的记账式国债相比,期限结构单一。未来的储蓄国债在期限结构上要考虑以中长期债券为主,辅以发行短期国债。如美国储蓄国债最短的为2年,最长的为30年,持有17年将翻番达到或超过面值。在长期储蓄国债期限设计中可以考虑设置可转换条款,当投资人持有一定期限后,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兑付,继续持有将享受高利率。有提前兑付长期储蓄国债的制度设计上应该允许持有者提前兑付资金,半年内提前兑付的利率可以考虑采取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但不免征所得税的方式,保证国债资金的稳定性。对持有期在一年以上的国债应该规定分档次利率,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维护国债信誉。
3.发行方式设计。尽快促使国债发行由规模管理向余额管理转变,并争取滚动发行。储蓄国债的发行方式应该采取招投标制度,彻底改变过去人为制订国债利率的现象,促进国债利率市场化。
4.债券托管模式设计。储蓄国债的债券托管模式可以借鉴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的二级托管模式。一级托管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为承办银行开立的代理总账户,总量记载投资人在承办银行托管的国债债权;二级托管是商业银行为个人投资者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明细记载投资人通过该承办银行购买的国债。托管模式设计的重点是要尽快研制、开发国家储蓄国债簿记管理系统。财政部应尽快协同人民银行研制、开发全国联网的国家储蓄国债簿记管理系统。承办银行作为销售终端,通过ISDN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国家储蓄国债簿记管理系统的服务器联网运行,以实现储蓄类国债债权的集中统一管理;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购买和兑付国债,并随时查询账户余额及增减变动情况;财政部可以实时动态监控国债发行和兑付情况,实现国债发行款和兑付资金的及时汇划和结算;发售部门可以根据本机构各网点国债需求,灵活安排发售额度,减少盲目承销被动持有风险;监管部门也能够采取必要措施,对整个国债发行、兑付、债权记录以及资金清算过程进行动态监控,提高国债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结算与清算方式设计。商业银行使用储蓄国债簿记管理系统为投资者开立国债托管账户(账户逻辑上开立在商业银行柜台网点,物理摆放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资金账户,为客户办理储蓄国债认购手续。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负责确认商业银行报送的电子数据,更新电话语音查复查询系统投资人余额数据,生成过户指令,记录债权,汇总全国储蓄国债发售情况。在清算方式上可以考虑借鉴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定期清算模式,采取由承办银行暂时垫付当月兑付资金,财政部于次月向承办银行划拨兑付本息款项。
6.促销手段设计。(1)拓展储蓄国债购买通道。一方面要继续发展普通投资者较为习惯的银行柜台购买渠道,实现银行同城同行的联网发行,投资者可以在承销机构的任何一个销售柜台提出购买申请,只要同城还有发行额度,就可以方便购买;另一方面积极开辟网络购买、电话订单、薪金自动投资等非柜台购买渠道,方便各类投资者购买国债。针对农村人口购买国债难的问题,可以采取由农村信用社代理商业银行发行国债的方式,让储蓄国债走近拥有八亿农民的农村储蓄存款市场。(2)物资奖励商业银行柜员销售储蓄国债。据调查,目前相当一部分商业银行为促销其代理的保险、基金等个人投资金融产品,大多采取了手续费收入不列入本行大账,或者部分列入大账的办法,将剩余的手续费收入直接奖励给柜台工作人员,以鼓励其促销代理的金融产品。因此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将国债发行、兑付的手续费足额或者部分鼓励给柜台工作人员,促动其宣传和销售储蓄国债,从而达到既降低发行人筹资成本又促进国债销售的目的。
综上所述,国债产品设计合理与否既关系到国家建设这个“大家”,又关系到个人投资者自身利益这个“小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兼顾效益性、安全性的新型储蓄国债必将广泛占有市场,满足群众,服务大众。
参考文献:
杨治宇。商业银行国债业务前景广阔———储蓄国债是方向。金融时报,20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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