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公司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方向_公司研究论文 |
|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发布时间:2006-9-14 1:02:19 论文发布人:chjhdl4546dgd |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三、 关于用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设想
由于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如何解决这些实际问题是使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进一步发展,也使集体资产能够被很好的经营不断增值的关键所在。
在此,我认为应该用规范的公司制来改造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使其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同时活跃农村市场。具体做法是:
1. 改变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运做模式,直接将其定性或命名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从股份合作社的章程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公司制的影子了。其社员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这种既分权又集权的组织结构已经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无异了。另外,其财务制度,董事会的任期,决策过程以及其公积金的提取,税后利润的分配等都是按照公司法律制度进行的。所以规范的公司制应该成为其发展方向。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高为50人,这就决定上一页 [1] [2]
|
|
|
|
|
|
| ∷相关论文评论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查看发表评论...] | |
|
|
| |
站内广告 |
| |
|
站内搜索 |
| |
栏目导航 |
| |
|
|
本月热门 |
| |
|
|
本日热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