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生丝对外贸易的变迁看缫丝业中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二) _国际贸易论文 |
|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发布时间:2006-9-13 23:06:25 论文发布人:chjhdl4546d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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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现代缫丝业的产生和发展
生丝的对外贸易,是整个中国丝业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生丝的出口,对中国丝业中资本主义的出现,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现代缫丝厂是怎样产生的?又是怎样存在和发展的?它所走的,又是什么样的道路?这些都离不开中国生丝对外贸易的条件和背景。 但是历史又往往不像人们所设想的那么笔直和简单。在历史悠久和幅员广袤的中国,具体到中国现代缫丝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上,就不是如人们所设想的那样只有一个固定的同一途径和模式。我们在下面选取的两家丝厂:上海第一家丝厂公和永和广东第一家同时也是全国第一家丝厂继昌隆,就有两个不同的产生和发展的途径和模式。不同途径和模式的产生,当然有各自不同的条件。但毫无疑问,它们同时又恰恰来源于当时历史背景和时代环境的同一。
(一)公和永之例
1882年出现的公和永丝厂,是上海第一家华商缫丝厂。这家丝厂的创办者黄佐卿(宗宪),是一个在外国人中间被称为“祥记”的浙江籍丝商(注:North China Herald,1902年7月16日,页131;《农商公报》,1915年第16期,选载门,页14。)。根据我们在上一节所说的情况,这个“祥记”可能就是为外国洋行经纪生丝出口的丝号名称。他不但是这个丝号的老板,而且是经营生丝出口的“丝行的一个领袖。”(注:North China Herald,1902年7月16日,页131。)还有人说,他最初是经营土丝出口的丝栈主,“祥记”是丝栈的名称。后来当上了公和洋行的买办,随后又开设了丝厂,“为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治外法权的庇护”,又挂上了他所在“洋行的牌子”(注:参阅《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140,142,170。)(但又加上了一个永字)。这些说法虽未注明资料来源,但看来是可信的,因为后来的丝厂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注:参阅上书,页170。)
为洋行的生丝出口服务的买办、包括和洋行出口生丝联系密切的丝商,是上海现代缫丝工厂创办和主持者的一个重要支柱。翻开上海缫丝厂的工厂名录,就可以看出:丝厂之由买办或丝号商人创办或来自他们的投资,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这个圈子里的人物之投身于丝厂者,和黄佐卿同为一代的就有吴少卿(瑞记买办)之于上海瑞纶:杨信之(延昌买办)之于上海延昌恒,苏州延昌永;沈志云、吴少圃(拨维晏买办)之于乾康;祝大椿(怡和买办)之于上海源昌、无锡源康和乾元;王一亭(太古买办)、朱葆三(平和买办)之于上海绢丝;以及唐茂枝(怡和买办)、徐润(宝顺买办)之于烟台纩丝局和周廷弼(大明买办)之于无锡裕昌丝厂(注:以上据《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140-141,汪敬虞编:《中国现代工业的发生参考资料》第7-8册(未发表)。)。到了20世纪之初,则有沈职芳(华兴买办)之于上海振纶等四家丝厂;顾敬斋(乾康买办)之于上海乾康等两家丝厂;吴子敬(怡和买办)之于上海协和等四家丝厂;王亦梅(端顺买办)之于上海永康丝厂;薛南溟(永泰买办)之于上海永泰丝厂;张幼山(同协祥买办)之于上海同协祥丝厂以及上海日商台湾银行买办武棣森之于上海纶华丝厂(注:以上据徐鼎新:《试论清末民初上海(江浙皖)丝厂茧业总公所》,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页67-68。)。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这种情形,仍然继续存在。法国信孚洋行买办薛浩峰与人伙开三家丝厂;美国美信洋行买办黄吉文自营两家丝厂;英国公安洋行买办邱敏庭自营一家丝厂,又与人伙开三家丝厂;达昌洋行买办陆润荪、新时昌洋行买办杨季良、安利洋行买办吴登瀛都各自独营一家丝厂(注:参阅日本蚕丝业同业组合中央会:《支那蚕丝业大观》,1929年版,页426-8,431。)。这些丝厂的经营者,既是洋行买办,又是兼营丝号的经纪人。像30年代上海著名的制丝业者史和声、朱静庵、丁汶霖、吴松岩、倪钦章、夏春樵等,均莫不一面经营丝号,一面兼任洋行买办(注:林勗:《控中国之缫丝业》,载《企业周刊》,1943年。转见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页112。)。在兼营丝号的买办中,有不少是丝行的领袖。例如在上海丝厂茧业总公所第一、二两届董事会的13名成员中,有6名是洋行买办。总董总理和坐办的职位,全为买办所占据(注:徐鼎新:《试论清末民初的上海(江浙皖)丝厂茧业总公所》,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页67。)。
在上述30多家买办兴办的缫丝厂中,包括黄佐卿的公和永在内,至少有五家是打着他们所在的洋行招牌创办起来的。这说明洋行买办兴办工厂最初依赖洋行势力的普遍。然而在另一方面,它又揭示了独立发展民族工业的前景。黄佐卿的公和永,就是一个证明。
公和永开办之初,资本十万两,有丝车一百部。厂内设备完全来自国外,“指导厂务”的工程师,也延请外籍人员担任。最初五年局面尚未打开,营业不振。1887年以后,机缫丝在法国市场打开销路,营业得以复振。1892年一年中,旧厂扩充与新厂增设,同时并进。先是收旧厂丝车增至442部,其后又在杨树浦增设新祥缫丝厂,有丝车416部,合起来将近千部,形成为一个拥有资本30万两、职工千人的大企业(注:以上据《农商公报》,1915年第16期,选载门,页14。徐新吾主编:《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140。)。
在缫丝业中站稳以后,他又努力扩大地盘,一方面由缫丝业扩大到棉纺织,附股于上海的外商棉纺织厂(注:North China Herald,1902年7月16日,面131。),一方面由上海扩大到武汉,先是在汉口设立丝行,后又打算接办张之洞在武昌创设的湖北缫丝局(注: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奏议,1928年版,卷35,页21-23。)。事虽未成,但从中可以看出这位“丝行领袖”的经济实力。他的声望日隆,被人们称誉为“采用外国机器进行缫丝与棉织方面”的“最积极和先进人物之一。”(注:North China Herald,1902年7月16日,页131。) 然而,就上海一般丝厂的主持者而言,黄佐卿的情况,又是一个例外。以为有了黄佐卿这个例子,便认定缫丝业中的民族资本能一帆风顺地发展起来,这又是把复杂的现实简单化。 说它是一个例外,这主要是指上海华商缫丝厂的绝大部分,并非都像黄佐卿的公和永那样,是厂主的自有产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面,上海的缫丝业中,形成了一种所谓租厂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丝厂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并非一家,而是分属两户。丝厂的所有者,多为房产主或地产公司,他们并不直接经营丝厂,而是将其所有的厂房以及缫丝设备,租与丝厂的经营者。自己则坐收租金,叫做“产业股东”。(注:“产业股东”亦作“实业股东”,参阅陈真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第176。)丝厂的经营者则多为兼营丝号的丝商。他们按期租赁厂房,向房主缴纳租金,然后雇工备料,经营缫制,叫做“营业股东”。(注:也有少数经营丝厂的人,同时出租丝厂。例如曾经经营丝厂的买办祝大椿,据说也“专门建厂租给人家”。参阅唐传泗、徐鼎新:《中国早期民族资产阶级的若干问题》,载《学术月刊》,1984年第3期,页20。)产权固定于一家,而营业者则可以随时改组更换。租期按年计算,每逢新茧登场,即为丝厂改组之期。营业的绝续、股东的进退均决定于此时。这种租厂制,在它盛行的时期,厂数占上海全部丝厂的90%。如20世纪20年代末期,上海丝厂共有80余家,其中自有厂房的,不过八、九家,其余皆系租厂营业(注:《上海丝厂业之调查》,载《经济半月刊》,第2卷,第12期,1928年6月15日。)。
上海缫丝厂之实行租厂制,有它本身的特殊条件,同时也反映中国资本主义的共同属性。 在特殊条件方面,过去多强调江南蚕茧,一年只收一两造,丝厂不能全年开工。这当然是形成租厂制的一个条件,但显然不是充分的条件。我们看到,在华南广东一带,一年可以育蚕多次,丝厂一般是全年开工,但是广东丝厂,降至20世纪30年代,也有不少是租厂经营的(注:谭自昌:《广东丝业现在之实际概况》,参阅《广东蚕丝复兴运动专刊》,1933年10月1日。)。可见生产的季节性,不是租厂的全部原因。租厂经营对经营者到底有什么好处呢?这里既有经济的因素,更有超经济的因素。单纯从经济的因素看:根据上海的一般情况,出租丝厂的“产业股东”,每年所收的租金,可以达到他所投资数额的15%(注:乐嗣炳:《中国蚕丝》,1935年版,页38-39;曾同春:《中国丝业》,1933年版,页92。)。这实际上近乎一种高利贷。而丝厂“营业股东”之所以愿意支付这一笔相当沉重的开支,自然是从节省开办资金着眼。根据20世纪20年代末的调查,自有丝厂的投资,每部丝车平均在一百五六十两至二百两之间,而租厂经营者则不过一百两至一百五十两之谱(注:《上海丝厂业之调查》,载《经济半月刊》,第2卷,第12期,1928年6月15日。)。租厂较自有丝厂节省开办资金1/3~1/4。如果说,丝厂房产主是把他的投资收入扩大到最高限度,那么租厂经营者则是把他的投资风险缩小到最低限度。因为他的投资只限于经营丝厂时的流动资金,重要是用之于收购蚕茧和开支工资。他可以随时收茧,随时缫制,随时出货筹押现款,应付流动开支(注:在二十世纪初叶以前,上海钱庄的抵押放款,几乎全部是以丝茧为抵押的放款。参阅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1960年版,页780-781。)。至于工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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