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工业市场化改革的历史沿革_中国经济论文 |
|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发布时间:2006-9-13 22:56:39 论文发布人:chjhdl4546d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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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工部门的企业化改革
军工部门的企业化改革,在国防工业的市场化改革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虽然有些军工科研生产部门也被称之为军工企业,但它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当时的军工企业既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也不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收益分配权。企业的生产要素分配、生产活动的组织和产品的调拨等都通过政府的指令性计划来进行调节,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物。同时,由于中国国防工业基础薄弱、安全环境险恶,发展国防工业成为中国政府优先保障的产业,资金、原材料和人才等生产要素被优先安排给国防工业,军工部门的生存和发展几乎毫无后顾之忧,成为计划经济的“宠儿”。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军队规模和军品需求规模开始大幅度压缩,经济资源也被优先用于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军工部门从此失去了往日的“光环”,不少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甚至陷入难以维持生存的困境。为了同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取向改革相适应,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开始走上企业化的改革道路,逐步确立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独立利益的市场主体地位。 从体制和机制上对军工科研生产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革,首先表现为六大军工总公司的相继建立。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定》,撤消第六机械工业部,成立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88年4月9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消核工业部,成立核工业总公司,由能源部归口管理。5月,国务院总理办公会决定,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归口管理。8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原兵器工业部撤消),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归口管理。1990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对内称为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1年,决定组建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1993年6月国务院决定撤消航空航天工业部,组建航空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总公司。至此,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六大军工总公司相继建立起来了,标志着中国国防工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迈出重要的一步。 然而,六大军工总公司的建立没有完全实现科研生产单位的企业化转制,它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而是一种行政性军工总公司,承担着各自行业的政府管理职能。其中绝大多数军工总公司就是在撤消政府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甚至有些军工总公司直接承担着被撤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能,呈现出一种“半行政、半市场化”的体制特征,“政企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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