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E P A与我国内地中小企业发展 _中国经济论文 |
|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发布时间:2006-9-13 22:55:09 论文发布人:chjhdl4546d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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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C E P A的实施给我国内地经济带来了广泛的影响,也给我们的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本文从C E P A的内容入手,介绍了其对我国内地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及我们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C E P A 中小企业 发展
CEPA and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s Interior Middle and Small Enterprises
【Abstract】The practice of CEPA brings a extensive effect to our country’s interior economy, and also brings great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to our middle and small enterprises. The thesis begins with the contents of CEPA, then introduces its influence to our middle and small enterprises, and som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are given at last.
【Key Words】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Middle and Small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一、C E P A介绍 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随后,中央政府又与澳门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这两个协议都称为C E P A,即“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该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部分,现以与香港的协议为例,澳门的协议与此类同。 ①货物贸易。协议在明确香港继续对全部原产内地的货物实行零关税的同时,规定内地从2004年1月1日起对原产香港的273个税目产品实行零关税,内地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全部原产香港的产品实行零关税。 ②服务贸易。协议涉及16个服务行业,包括管理咨询、会议展览、广告、法律、会计、医疗、房地产、建筑工程服务、运输、分销、物流运输、旅游、视听、银行、证券、保险等。协议对这些服务业进入内地的门槛或其他方面的资格要求大幅度降低,或是放宽了经营的地域限制以及当地化成分要求。其中值得注意的:一是港资银行进入内地的门槛由总资产200亿美元降到60亿美元;二是允许属于服务业高端的管理咨询业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三是放宽了影响面较广的会计师服务在内地开展业务的时间限制;四是允许对供应链生产方式具有重要作用的物流业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五是明确了香港具有显著优势的分销服务业可以在内地设立独资外贸公司。 ③贸易投资便利化。协议包含了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检疫、电子商务和法律法规透明等内容。除此之外,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值得我们加以重视:一是中小企业合作,二是中医药产业合作,这是协议中惟一涉及制造业合作的内容[2]。
二、C E P A对我国内地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 C E P A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在我国国内不同经济区域内的一种实践,它的实施是对我国入世后国内经济逐步开放的一种准备,也是香港经济面临困境时的一种措施,将对内地与香港经济都带来极大的影响。我国内地的中小企业面对着C E P A,迎来了发展的机遇。同时,C E P A也像一把双刃剑,给内地的中小企业带来了挑战。 (一)CEPA给我国内地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机遇 第一,有利于香港金融保险业进入内地,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资金缺乏的问题。在C E P A中包含了针对香港银行与保险业的诸多优惠条款,比如降低资产规模限制、申请人民币业务资格期缩短,以及审查有关盈利性资格时由过去内地单家分行考核转变为多家分行整体考核。由于对资产规模要求降低至60亿美元,这就意味着香港中等规模的银行和财务公司获得内地金融牌照方面的难度已经大为缓解,这对香港中小银行来说意义重大,将使更多的香港银行能够在内地设立分行和法人机构。而且根据C E P A,香港银行今后在内地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或中外合资财务公司,或香港财务公司在内地设立中外合资财务公司,无需先设立代表机构,这在客观上将加快合资银行和财务公司的准入速度。据悉C E P A调低门槛后,有星展银行、中信嘉华、上海商业银行、永亨、永隆和大新金融共6家香港银行已经达标具备进入内地资格[3]。 由于金融是香港的优势产业,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无论在资金管理还是业务开展上,香港的银行业都有成功、成熟的经验。而我国的中小企业长期以来发展都受着资金紧缺的限制,内地的金融和银行业发展又欠完善和发达,这就成为制约我国内地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所以C E P A实施后,香港的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的进入,将对缓解我国内地广大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融资上的困难大有裨益。 第二、C E P A的实施,可以利用香港的贸易优势,促进内地中小企业的商品出口。我国中小企业的一些强势产品,在国际市场经常受到国外反倾销的影响。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WTO成员国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5年内完全取消中国非市场经济待遇,这就是说,我国在遭到反倾销控诉时,还会使用第三国替代价格来计算倾销的方法,这就为欧美国家运用倾销来阻止我国商品的出口提供了可乘之机。现在,C E P A要求香港对内地的产品不适用这一条款,我国的中小企业就可以通过香港增加加工程序达到“香港制造”的标准,以排除欧美等国家可能对我国采取的歧视性反倾销措施,从而达到增加中小企业出口的目标[1]。
(二)CEPA给我国内地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挑战 C E P A这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内地的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形成了冲击: 第一、C E P A的零关税措施,将会刺激香港制造业的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巨大发展,这些产品以零关税进入内地,将会直接的冲击内地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那些香港的优势产业,如服装、钟表和高技术电子产业等,将会给内地的同行业中小企业制造商带来巨大的挑战和激烈的竞争。 第二、一般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于减少区域内的贸易壁垒,扩大内部贸易自由化有积极作用,但C E P A的特殊性在于香港是自由港,对于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和服务既没有关税和非关税的限制,也没有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等法律障碍,而这些是其他WTO成员国必备的限制进口的防御性武器。在这种情况下,C E P A会使来自于其他成员的商品和货物通过“香港制造”直达内地,使他们搭上了便车。自C E P A实施以来,许多企图通过香港搭便车的企业已经蠢蠢欲动。“迂回倾销”将会严重化,即为规避直接出口可能会受到的关税或者非关税限制,先将货物出口到香港,再以“香港制造”的名义进入内地,达到倾销和获利的目的。[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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