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的起源可以推溯到1894年。是年既是中日甲午战争失败之年,也是孙中山在美国檀香山成立兴中会开始反清革命之年,其直接动因便是甲午战争失败而带来的民族危机,也使辛亥革命从一开始就具有明显的争取民族独立和民主政治的民族和民主革命性质。在1895~1911年孙中山组织和领导资产阶级革命派进行辛亥革命的17年间,也是清政府,特别是资产阶级在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的激发下,大力进行实业救国和振兴实业活动,力图通过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与西方列强的经济侵略抗衡。由此形成了这17年间的反清革命和实业救国这两股救国救民的潮流。这两股潮流虽然按照各自的轨迹发展,但是在实业救国潮流中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及其载体——资产阶级,随着自身力量的逐渐壮大而日益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政治,他们不仅与孙中山领导的反清革命上下呼应,而且成为辛亥革命的经济和阶级基础。作为辛亥革命阶级基础的资产阶级已多有论述,而且资产阶级发展壮大的基础则在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因此认识1895~1911年间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走向,有利于理解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的必要性和历史作用。
一、官办工业的新方向
甲午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对华经济侵略开始从商品输出转向资本输出,掀起了一股攫夺中国的铁路修築权、矿产开采权和投资设厂的狂潮,从而进一步激发了中国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潮流。面临这种外患和内忧,清政府把“振兴实业”摆在了挽救自己生存危机的“切要之途”的位置上,并要求各级官员劝工兴商,号召民间兴办实业。为了适应振兴实业的需要,中央政府于1898年设立了矿务铁路总局和农工商总局,于1903年设立了商部,1906年又改商部为农工商部,并设立邮传部主管铁路和电报事宜。除了这些政策和机构改革之外,清政府还各方筹集资金,扩充旧有官办企业,开办新设企业;并进行企业制度改革,把有些官办企业改为官督商办企业,把官督商办企业改归商办,推广公司制度,试图以此改变旧有企业的亏损局面,缓解政府的财政困境,增加国家的经济实力。
甲午战争以后,随着清政府对兴办企业的指导思想从洋务运动时期的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主转向以“振兴实业”为主,其直接投资开设官办企业出现了新的工业化发展意义,这主要表现为下述三点。
第一、表现为工矿企业数量的较多增加、规模的扩充和产业种类的扩大。就工矿企业数量的增加而言,在1895~1911年间,以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的形式新建工厂44家、开采矿山45处。这些新建的工矿企业,包括军用和民用工业两个方面。在建立新的军用工厂方面,清政府不遗余力,先后新建了山西制造局、江西子弹厂、河南机器厂、湖南枪厂、北洋机器局等5家。在地区分布上比甲午战争前更为广泛,除了新疆、西藏等少数地区外,几乎各省都有了相对独立的军火生产厂。不过这些新设工厂规模都很小,除了北洋机器局之外,其几乎类同于机器修理厂。 [①]在新建军用工业的同时,清政府投资新建的采矿企业也有大幅度的增加。在甲午战争之前,清政府创办的资本在1万元以上的官办和官督商办矿场约29家,1895~1911年间则新建矿场45家,比前一时期增加了64%。而且这一时期采矿业的发展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以解决财政困难为目的的金银矿开采被摆在最突出的地位,新建矿场达14家之多;二是以“收回利权”为动力的赎买外资在华矿场和自建新矿场成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