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教育新闻课件中心论文中心教学教案试题中心语文专题综合下载技术教程公务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教育资源网 -> 论文中心 -> 经济学论文 -> 保险信托 -> 论文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中国社会保障养老基金的隐性债务问题 _保险学论文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发布时间:2006-9-14 0:31:18  论文发布人:chjhdl4546dgd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内容摘要] 本文旨在从理论层面上对由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的创立所产生的隐性债务问题进行定性的分析和解释,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经验对于隐性债务中的责任认定、数值测算和债务安排等问题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    隐性债务 责任认定 数值测算 债务安排

一、隐性债务问题的产生和概念界定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中,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为准,可以分为基金制和现收现付制两类,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是在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强制下,由社会保障养老体系覆盖范围内的个人在其年轻时按一定比例自我积累形成的、以个人账户形式保有的养老基金,用以保障其自身年老时的基本经济生活安全。对于任何一个社会而言,在此类基金形成之时都将面对全部年龄层次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参与者群体,在其参与者群体中的已参加工作者和退休者,此前没有缴纳过以个人账户形式存在的养老金,无法按照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制度‘自我积累、自我保障’的基本原则获得养老金,然而由于他们已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拥有(现在和将来)获得养老金的权利,这样就产生了基金的筹集和支付的实际情况与其基本原则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在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制下的国家对于其覆盖范围内退休者和在职者的某种负债,这就是隐性债务。具体关系如图1所示。
    这里,为便于读者理解有关概念和叙述的简洁,我们对于隐性债务中的相关名词作如下解释:‘新人’是指在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制下刚参加工作的群体,他们的养老金完全可以按‘自我积累、自我保障’原则筹集和支付;相应的‘中人’和‘老人’分别指在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制下的在职者和退休者,他们未按上述原则支付的养老金是隐性债务的产生根源。这一债务称为‘隐性’的原因在于其总体规模随时间而变化,并且是逐年地、部分地体现出来的。虽然对于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而言,隐性债务的发生是必然的,但是其存在具有时期性:从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的创立开始,到最后一个‘中人’退出其覆盖范围结束。
    显然,隐性债务会影响到在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下养老金支付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得以妥善解决,否则就不能达到‘保障其自身年老时的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基本目标。
隐性债务可以具体分解为三个逻辑上具有承继关系的基本问题:隐性债务的责任认定、数值测算和债务安排。

二、隐性债务的责任认定
    隐性债务的责任认定实际上就是由谁来负担支付义务问题。从法理上分析,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对于‘中人’和‘老人’而言属于事后要约,对于其创立之前‘中人’和‘老人’的经济行为不具备约束能力,因此不能要求他们按照‘新人’的支付标准来实现个人养老基金的筹集。同时,由于‘中人’和‘老人’在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创立之前就已经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们是隐性债务的债权方,因此对于他们就更不存在所谓债权回溯问题,不能要求他们自己来支付隐性债务,这样做颠倒了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权责逻辑。从中国的经济发展的历史考察也不存在债权回溯的经济缘由:中国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逐步构建基金制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制,到目前为止,这一过程的制度建设和具体实施尚未结束,因此其中的‘中人’和‘老人’的具体规模难以精确确定,从时间上看,其大致包括从新中国建立开始至1997年参加工作,并被纳入到其覆盖范围内的社会成员。此前的为‘离休者’,养老金只有公家财政负担,不进入社会保障范围;此后的为‘新人’,不会产生隐性债务。可见,从新中国建立开始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是我国隐性债务产生的主要时期,而在此阶段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采用‘高积累,低消费’的分配政策,通过降低居民工资的方式来积累建设资金,从而使我国迅速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同时建立以企业为行为主体的养老、医疗等现收现付制保障体系。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替代了原有经济制度,产生了中国的隐性债务问题,而中国的‘中人’和‘老人’已经以‘低工资’的形式向国家‘预付’了社会保障的积累基金,因此没有任何经济理由要求中国的‘中人’和‘老人’为‘债权回溯’支付金钱,而且中国的隐性债务基本上要由国家承担。
    从上述内容我们知道,中国隐性债务的权责认定问题的结论是由国家承担‘中人’和‘老人’的隐性债务,而具体由哪一个部门来解决这一问题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内容。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处于初创时期,《社会保障法》尚未出台,具体的施行过程也存在众多问题。隐性债务的具体承担主体并不明确,这为该问题的解决带来极大的困难。从上述对于我国经济历史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隐性债务主要应该由财政部负担。财政部作为计划经济时期唯一的经济管理部门以‘高积累,低消费’的分配政策从‘中人’和‘老人’获取了资金,发展了公用制经济,虽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剥离了一部分经济管理职能,但它仍是国有经济的主要管理者,因此作为原有政策的制订者和主要受益者,中国的隐性债务应该主要由财政部来负责解决。然而,目前财政部并没有履行这一义务,而是将其转嫁给社会保障的具体管理执行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除了‘新人’和‘中人’交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没用其他的收入来源,因此只能动用这部分基金来支付隐性债务,进而造成了‘新人’和‘中人’个人账户的‘空帐’问题。
    由于没有《社会保障法》相关条款的约束和其自身支付能力的限制,我们承认目前不具备要求财政部全额支付隐性债务的现实条件,但是这不能成为其逃避应付责任的理由。由此产生的‘新人’和‘中人’个人账户的‘空帐’问题,使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制变成了‘名义上的基金制,实际上的现收现付制’。这样,不仅使基金制的运行具有由‘空帐’造成的资金不足的潜在支付风险,而且还会增加现收现付制由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支付困难(这一问题在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正迅速凸现),从长期来看,将有可能诱发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全面危机,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因此,财政部必须承担起支付隐性债务的责任,将之作为自己的核心工作。在这一问题上,智利的社会保障改革为我国提供了良好的范例。其具体改革方案见表1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与智利在经济和人文背景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不能在我国照搬智利的经验。
表1: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隐性债务的解决方案

  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隐性债务的解决方案
    1925年,智利建立了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剧、管理混乱等原因,该体制陷入了严重的危机之中。
    1973年,皮诺切特政变上台,成立军政府,基于‘芝加哥学派’的新自由主义学说,于1979年进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建立基金制的养老保险体制,并于1980年颁布了《养老保险法》。
    智利政府承担支付隐性债务的义务:
    1.1980年以前退休的‘老人’,养老金由国家承担,不建立个人账户。
    2.1982年12月前参加工作的‘中人’,有为期5年的自主选择权。如果选择旧体制,养老金由国家承担,不建立个人账户,但个人按15%缴纳保险费,雇主不再缴费;如果选择新体制,可获得标志其以往就业对旧制度的贡献和积累的权益的‘认可债权’,作为个人账户的储蓄额,它不是按照基金投资的回报率计息,而是按照每年弥补物价上涨后的4%的固定利率计息,在持有人退休、死亡或残废后兑现。
    在改革前,智利有200万人参加养老保险计划,退休人员有80万人,新制度实行后只有40万人选择旧体制。目前,智利的社会保障体系运行基本正常,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 [2]  下一页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论文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站内广告 站内广告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站内广告 
 中国教育资源网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中国教育资源网站内搜索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栏目导航 栏目导航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栏目导航 
· 金融论文 · 投资论文
· 财政论文 · 西经论文
· 税收论文 · 国际贸易
· 计量经济 · 国民经济
· 证券投资 · 保险信托
· 房地产类 · 地方经济论文
· 国际经济论文 · 新经济学论文
· 经济学理论论文 · 中国经济论文
· 国际贸易论文 · 发展战略论文
· 其它经济学论文 · 行业经济论文
· 期货市场 · 债务市场
· 银行管理 · 公司研究
· 国债研究论文 · 财税法规论文
· 税务研讨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相关论文  相关论文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相关论文
·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
· 试论中英文秘写作者
· 论秘书意识与气质的
· 适合新形式需要 努力
· 浅议如何加强秘书人
· 谈《秘书》杂志秘书
· 秘书工作艺术谈_中国
· 试谈办事的学问_中国
· 历代秘书考核制度_中
· 我国古代秘书选拔制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本月热门论文 本月热门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本月热门论文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本日热门论文 本日热门 中国教育资源网免费论文下载中心-本日热门论文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浙ICP备06010405号 Email:cnkjz@163.com 技术支持:名流设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2-2004 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