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理论、问题及对策 _财政论文 |
|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发布时间:2006-9-15 16:37:21 论文发布人:chjhdl4546d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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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财政负债的成因分析 1、收入向上逐级集中,职能和责任不断下放,导致责权利不对称。分税制改革以来,县乡财政赤字增加,地方财力明显地向省、市集中。在财力向省、市集中的同时,许多本不应由乡镇承担的事权却继续存在甚至不断下移。这直接导致了乡镇财政困难,严重制约了基层财政功能的发挥。 在乡镇一级,即使是实行分税制改革,实际情况也只是名义上的分税制,在体制上依然是传统的包干体制。就财权与事权的划分,作为最基层的乡镇政府在与上级政府的博弈中一直处于谈判的不利地位。因此,基层好的税种基本上已上收到中央及县市,留给乡镇一级的主要是散、碎、零的小税种,量少、征收困难、征收成本高。与此同时,乡镇政府却被要求承担与其财权不相称的大量事权,要提供大量本应由上级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物品,如农村道路建设、社会治安管理、各种税费征收、农村义务教育等为此,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及显露“政绩”,就不得不千方百计地转嫁财政负担,甚至不惜举债。而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不明确,国家财政总支出中财政支农比重的逐年下降,则彻底堵住了乡镇财政靠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解困的唯一合法途径。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①缺乏规范性。现行转移支付方案设计更多关注的是中央与省两级财政②转移支付制度与分税制存在冲突。由于分税制改革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地方各级政府的既得利益,而转移支付是为了实现均等化目标,政策推行事实上形成了目标冲突。③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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