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配职能行使的结果将明显影响生产要素分配(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从而起到调控的作用。
财政在行使其分配职能的过程中,易于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生活有关方面的运行状况,从而起到反映监督作用。
财政稳定职能的行使,就是要在保障国家行政、国防、公益等事业需要的同时,还要针对供需失衡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财政政策手段,如税收、财政支出、公债等,直接或间接影响总供求关系,实现总量平衡,熨平经济周期的波动,抵御经济衰退,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环境,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维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财政推进职能的行使就是要借助适宜的财政政策手段,按照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直接或间接改变资源配置,激励投资与创新,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科技水平提升,社会福利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综合国力增强。
我国工业化进程尚未完成,农业经济的生产水平较为低下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经济发展不协调,环境和人口问题日益严重。在经济全球化冲击日益加剧的今天,我们在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实现经济体制顺利转轨、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加速科技进步参与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竞争等方面有着十分艰巨的任务。我国财政仍应发挥经济稳定器和推进器的作用,这也是我国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
四、财政职能与国有企业
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对国有企业究竟应该和能够发挥什么作用?从财政职能和我国改革和建设的实际来看,特别是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环境来看,我国财政应该而且能够综合运用其政策工具,包括税收、公债、转移性支出、政府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政府间转移支付等,履行其职能,发挥对企业的引导、扶持作用,实现其政策目标。
财政通过履行其基本职能一一分配职能,可以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率,从而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决策;可以调整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包括行业、企业、个人等)之间的收入差别,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调整社会福利保障,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尽管以上这些作用对各类企业同样发挥,但社会保障机制对于解除国有企业的人员负担具有十分重要和现实的意义。
财政履行稳定职能,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主要是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增加市场需求,减轻应属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
财政履行推进职能,对于国有企业来说,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