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传统教材中国际贸易政策的教学内容,实属当务之急。 具体地说,有关国际贸易的理论依据和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鼓励出口、经济一体化和经济特区等方面的政策,都需要重新加以阐述或强化一些原先被忽略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国际贸易;改革;教材;政策
《国际贸易学》是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也是国际经济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开设的这门课程已经逐渐形成比较完整的框架体系,取得了不少的积极成果。然而,进入21世纪之后,该课程却面对着一个变化巨大的社会环境:一是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导致国际经济活动产生了许多新特点和新趋势,如贸易与投资的一体化等;二是WTO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诞生以来,它的规则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并覆盖着越来越广阔的国际经济贸易领域,这就使得国际规范对于经贸活动的作用愈益重要;三是我国外贸体制与政策也正在并将进一步发生着重大的变革,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指导与解释。显然,在这样新的时代背景下,传统国际贸易教材的不少内容必须进行更新和改造。其中,围绕国际贸易政策,改革以下方面的教学内容,实属这门课程的当务之急。
一、关于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
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政策作为国际贸易政策的两大基本类型,有着各自存在和发展的理论依据。如何正确地阐述和把握它们的精神实质,是有关教材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这直接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一个问题是怎样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当看到,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这两大类型政策存在着辩证的关系:一方面,前者注重市场机制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根本作用,而后者则致力于国内产业和市场的保护,它们自然有着对立的关系;另一方面,实施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同样需要适度的贸易保护,而推行保护贸易政策的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如何与其他国家的自由贸易政策相协调的问题,两者又具有统一的地方。事实上,保护贸易理论的创始人李斯特就把这两种政策有机地统一在自己的理论之中。而WTO的规则体系同样十分注重它们之间的统一性。可是,传统教材大多片面地、过度地强调了它们之间的对立关系。
另一个问题是正确评价它们各自的作用。必须指出,决不能笼统地回答那种它们孰是孰非的抽象问题。从历史上看,美国在19世纪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和20世纪较长时期推行自由贸易政策,都曾获得过显著的成绩。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三四十年里,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实施保护贸易政策也有着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相反,推行自由贸易政策现在却已成为极大多数国家的一种共识,同时它们又都在实施适度的贸易保护。因此,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在自由贸易正日益成为历史潮流的今天,我们特别要避免对于保护贸易政策进行片面的评价和指责,同时也要进一步剔除原先在保护贸易思路支配下形成的某些看法和提法。
此外还要全面述评它们的理论依据。相比较而言,传统教材对于保护贸易理论依据的阐述一般都不够全面和完整,从而使得学生们往往难以准确理解这类政策在具体情况下所具的不同功能。如果要具体阐述那些保护贸易政策的代表性论点,我们可以列出数十种之多。其实,它们大致分为四大类型:第一种是具有说服力且得到公认的经典观点。这当以“保护幼稚工业论”为典型,它们甚至被自由贸易论者都普遍接受。第二种是专注于某些具体经济环节而阐发的见解。例如,促进产业多元化、改善贸易条件、推动资本形成、均等生产成本、平衡国际收支,都是有些人主张保护贸易政策的具体理由。一般而言,这些论述的内在逻辑和理论结论都有一定的可取性,在贸易实践上也可能会产生一些积极作用。第三种是为发达国家保护主义行为提供的理论支撑。例如,打着维护生活水准或保持就业水平的借口,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例证。发展中国家自然会反对由这类理论引申出来的政策含义。第四种是着眼于非经济因素的其他看法。这些是出于维护民族自尊心、实施收入再分配、保卫国家安全等因素的考虑而积极主张实施保护贸易政策的。事实上,它们也常常成为有些政府制定和实行某些保护措施的出发点。可见,对于诸多的保护贸易学说展开比较全面的介绍和分析,是帮助学生们准确把握它们之内涵和作用的必要前提。
不能不指出,我国传统国际贸易教材在这些方面的内容安排和具体阐述都有明显的缺陷或不足,需要根据上述思路加以补充和调整。
二、关于关税政策
总的看来,关税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实际作用正在减退,因此,历来作为贸易政策基本内容的关税制度,其阐述篇幅也可适当压缩。但是,有两部分的教学内容则需进一步加强,因为它们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功能相对地被凸现了。
一个是关税税率。传统教材一般均提及4种关税税率,即普通税率、优惠税率、普惠税率和特惠税率。这同世界上极大多数国家海关的当时税则只实行3种以下的关税税率直接相关,如我国在2002年之前只有2种税率,仅仅欧共体或欧盟国家才需4种税率等。可是,现实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海关已实施5种税率,我国今年起也推行4栏税则(即具有4种税率),其中都涉及一种新的关税税率——协定税率。这意味着,这方面的教学内容必须补充和发展。
更重要的是,这里实际上还涉及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即对进口产品实行不同的关税税率反映了各异的经贸关系及其贸易制约程度。在当今世界上,各国的出口产品一般都能享受贸易最惠国待遇,即只被征收优惠税率,因而那些被征普通关税税率的产品就根本没有国际竞争力,必然难以出口。换言之,获取贸易最惠国待遇已成为一国产品能够正常进入其他国家的必要条件。相反,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在进入部分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约接近30个)时,还可能享受更加优惠的普惠制待遇,而已经在一个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的国家更可以得到特殊优惠的待遇,包括特惠关税(它甚至可能是零关税)。应该指出,传统教材对这些内容的阐述十分薄弱,其中最重要的正常贸易地位问题甚至根本没有提及。
另一个则是进口附加税。不能不看到,它在当今世界的关税壁垒中已经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随着WTO规则体系的影响日益巨大,用于正常贸易活动的进口正税不断地被削减,它所构筑的关税壁垒已难以充分发挥贸易保护功能。传统教材尽管都会涉及这类关税的介绍,但对其具体内容往往语焉不详,主要只是阐述反补贴和反倾销方面的需要。即便提到了紧急关税、报复关税和惩罚关税等形式,也不会深入分析有关的起因、特点和具体表现。至于时代进步赋予进口附加税的新内涵(如环境附加税等),则更得不到丝毫的反映。这就使得关税政策的传统教学内容远离了国际贸易的现实状况。
三、关于非关税壁垒
必须强调的是,传统教材对于非关税壁垒的阐述,普遍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或偏差,尤其不能准确地体现已被普遍接受的国际经贸规范。其突出的问题大致有三方面:
第一,没有充分反映关税优先的重要思想。比起关税壁垒来,非关税壁垒在实施贸易保护上确实具有有效性、灵活性、隐蔽性和歧视性等特点。但是,这种以数量限制为基本特征的政策措施,却无视或排斥着市场机制在贸易活动的积极功能,同时,它还是滋生腐败行为的肥沃土壤。因此,在需要实施适度保护的情况下,优先采取关税手段的思路已成为国际经济学界的共识。可是,我国教材大多没有充分阐述或突出这种重要思想,相反有意无意地过多渲染了非关税壁垒的重要性,有些论述甚至对学生还起着误导的作用。
第二,直接有悖WTO的有关规定。一般而言,我国教材都会列举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种类,但是却没有正确地按照国际经济规范来阐明它们的功能及其局限性。例如,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常用的数量限制手段自然应该重点介绍,不过始终应该贯彻WTO关于禁止数量限制的重要原则。至于海关估价、政府歧视性采购等做法,WTO早已出台专门的协议,而技术性壁垒特别是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更成为我国目前出口的一大障碍,WTO对此有关的两个协议也包含诸多内容。可是,我国传统教材一般都未能全面和准确地反映这些精神和基本规定,从而在这方面的论述直接地或实际上悖逆了国际经济规范。
第三,缺乏相关的前瞻眼光。国际贸易教材要真正发挥一定的指导实践的作用,就必须具备有关的前瞻性。从发展趋势来看,随着WTO新一轮贸易谈判的逐步深入和最终结束,许多新的有关规则还将进一步出现。这样,非关税壁垒中的某些政策措施应该成为重要的教材内容,因为它们将会在数年后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大量涌现。其中,有关生态环境的种种标准和涉及竞争政策的要求,恐尤为重要。我们一定要树立这样一种思路,即建立一种国际性的竞争政策或竞争政策国际化,将为时不远。这意味着,我国原先的内部经济环境和不少外贸做法将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必须进行大规模的改革。显然,传统教材不可能敏锐地反映这类前瞻性内容。
总之,在我国已经加入WTO并须认真遵循其规则体系的现实背景下,大量改革这方面的教学内容已迫在眉睫,否则将误人子弟,进而直接危害我国对外经贸的发展。
四、关于鼓励出口
鼓励出口是各国政府通常都要积极推行的政策措施,也是我国外贸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传统教材的有关论述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为,没有准确把握GATT/WTO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规则,也不注重如何合理利用的策略思想,从而有关的阐述要么直接悖逆它们,要么规则界限十分模糊,起着导致思想混乱的负面影响。
且以出口补贴为例。按照GATY/